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原创成果、规范引用和真实署名,是学术评价与公共信任的基本条件。

作者 | 布鲁斯

近期,围绕蒋方舟因硕士论文学术不端被撤销学位、贾浅浅因学术不端被撤销学位及相关任职资格的两份公开通报,引发了广泛讨论。公众关注常聚焦于个人声誉和舆论争议;但从知识产权与学术治理的角度看,或许更值得讨论的是:数字检索、公众监督和程序化调查如何共同改变学术成果的核验机制,以及这一变化将如何影响原创保护与身份信用。

这并不意味着应把学术不端简单化约为著作权侵权,更不意味着网络舆论可以替代正式调查。相反,两个事件提示我们:学术诚信、著作权保护与职业信用虽由不同规则调整,却都以尊重原创劳动、维护评价秩序和公共信任为共同目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一、从内部核查到外部线索:审查机制的扩展

两起事件的共同点,不在于当事人的公众身份,而在于问题线索的发现和证据材料的补充,都体现了外部监督的作用。公开信息显示,针对蒋方舟硕士论文的处理,校方在收到补充材料后重新核查,并认定论文存在文字重合未标注引用等问题,最终作出撤销学位的决定。贾浅浅事件中,长期存在的公开质疑和文本比对材料,也为后续调查提供了线索来源。

针对蒋方舟硕士论文的第一轮调查,校方围绕举报人肖鹰提出的23项指控逐一核实,最终仅认定“注释不规范”,未触及学术不端红线。直至豆瓣网友通过文献比对,找出其论文与中国台湾学者陈重仁期刊论文的9处文字重合且未标注引用,中国人民大学才在8天后发布第二份通报,认定其学术不端并撤销学位。

贾浅浅事件遵循了相似的逻辑:网络举报持续多年,最终推动定性的是民间逐段比对出的完整证据链——16篇公开发表论文中9篇存在段落重复且未注明来源,硕士论文核心观点、论据与结论均与他人作品重合。

调查结论出现变化,并不当然指向此前调查存在主观过错或刻意失职。证据来源、文献数据库覆盖范围、检索方法、举报材料的完整程度,以及对文本关系的专业判断,都可能影响调查范围和结论。对此,外部监督的价值在于扩大问题发现的渠道、补充可核验材料,并推动有权机构依程序复核,而非以舆论结论取代事实认定。

数字文献数据库、跨库检索工具和分布式的网络协作比对,显著提高了发现相似文本和追溯文献来源的效率。过去难以检索的境外期刊、冷门著作或跨语言材料,正变得更容易被纳入核验范围。这意味着,过去靠信息差就能蒙混过关的低水平抄袭,正在失去生存土壤

当然,技术工具的输出只能作为初筛或辅助证据:文本相似可能涉及通用表达、规范引注不足、翻译差异、公共领域材料或其他复杂情形,仍须结合语境、表达独创性、引用情况和专业审查作进一步判断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二、学术不端与著作权侵权:关联而不等同

学术剽窃可能既违反学术规范,也有构成著作权侵权的风险,但二者并不完全等同。

学术不端主要关乎研究诚信、成果署名和引注规范。例如,将他人的观点、研究发现或表达作为自己的成果呈现,即使并不必然落入著作权保护范围,也可能违反学术规范。著作权法则主要保护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并要求结合复制行为、实质性相似、权利限制与例外等具体要件,判断是否构成侵权。

观点、事实、单纯数据和研究方法本身,通常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但对其作出的具有独创性的文字表达,或者对数据进行独创性选择、编排所形成的成果,仍可能受著作权法保护。即便未规范标注来源未必当然构成著作权侵权,也仍可能构成学术不端;反之,即使已作引用,若超出合理使用等法定边界大量复制他人独创性表达,仍可能引发著作权侵权风险。

因此,对学术文本的审查应避免两个误区:一是把全部学术不端都直接称为版权侵权;二是把著作权规则仅理解为“有没有标注来源”。更准确的做法是,将学术规范审查与著作权风险判断并行处理,并依据不同规则适用相应的事实标准和责任机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三、技术与制度共同提高核验能力

技术工具提升了线索发现效率,而制度层面的完善则为后续的责任认定提供了更清晰的规则框架。

202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明确了学位论文存在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情形时,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的规则,并对相关程序和救济机制作出制度安排。该法并非将学术不端追责完全从高校内部事务中剥离,而是进一步明确了高校在调查、处理中的职责边界和程序要求,使相关决定具有更清晰的法律依据。

同时,科研诚信记录、学术评价和跨机构信息协同等机制,也在促使严重失信行为的后果更加可见。需要注意的是,信用约束必须以事实认定、正当程序和比例原则为前提,不能以模糊标签替代个案判断,更不能将学术争议泛化为对个人职业能力和全部社会活动的否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四、从身份背书到成果可核验:信用机制正在变化

学历、职称、论文发表和学术任职,通常会影响个人在职业发展、公共表达和商业合作中的可信度。当支撑相关身份的成果被依法依规认定存在严重问题时,相关职业评价、机构合作与公众信任也可能随之被重新审视。

这种变化的核心在于,身份背书的基础正在从难以核验的信息不对称,逐步转向成果来源、研究过程和引用规范的可追溯性,而非简单的对“人设”的道德化批判。公众人物受到更多关注,只会放大这一趋势;它同样适用于普通研究者、教育机构、出版单位和用人组织。

对于高校和科研机构而言,完善的治理并不等于单纯提高查重门槛,而应包括研究伦理教育、文献引用培训、跨库核验、异议处理、独立复核、申辩救济和处理结果公开等环节。只有让调查标准透明、程序可核验、责任相称,学术诚信治理才可能获得稳定的公信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五、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启示:从工具检测到全链条合规

学术诚信治理的加强,可能为知识产权、科研管理、学术出版和教育技术服务机构带来新的需求。例如,跨境文献检索与比对、学术出版前的版权风险排查、AI生成内容的使用规范、科研成果的权属与引用管理,以及人才评价中的成果核验等,都可能成为值得探索的服务方向。

但相关服务应定位于技术辅助、合规咨询与风险排查,不替代高校、出版机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对学术不端、著作权侵权作出的最终认定。尤其在涉及个人声誉、学位资格和职业权益时,服务机构应重视数据来源合法性、算法误差、保密义务、申诉机制和结论边界,避免将相似度报告包装成责任认定。

这一领域能否形成成熟市场,仍取决于高校与科研机构的采购机制、数据合规要求、服务标准、责任分配及实际效果的可验证性。比起制造“合规焦虑”,更有价值的方向是帮助机构建立可复核、可解释、可持续的原创保护与成果治理体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知产力判断

两起事件的意义,不在于将一切学术不端归结为版权问题,也不在于以网络围观替代程序审查,而在于进一步提醒各方:原创成果、规范引用和真实署名,是学术评价与公共信任的基本条件。

当数字工具扩大线索发现能力、制度规则完善责任认定程序、机构建立更可靠的核验体系,依赖信息不对称规避核查的空间将逐步收缩。对知识产权服务业而言,这一趋势的核心启示不是催生焦虑型生意,而是推动合规服务从商用版权场景,向学术与科研成果全链条合规延伸;当原创信用能够被更精准地核验,真正的原创价值也将在学术与市场两个维度得到更公允的定价。

封面来源 | 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