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庆后家族令人瞩目的遗产纠纷案,有新进展了。
7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最新裁决,驳回宗馥莉上诉申请,维持去年8月初作出的资产保全及披露命令。
香港的裁决,虽说并不是针对遗产纠纷本身的审理结果——真正的“战场”在杭州中院,但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这份裁决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在内地法院作出判决前,这部分资产宗馥莉不能动。不然的话,宗馥莉一旦将这些资产事先转移,本案三名原告(宗继昌、宗婕莉、宗继盛)哪怕胜诉了,也将面临无资产可执行的局面。
法律是中立的,但我们仍然可以感觉到,正义的天平正在向着原告一方倾斜。
这是因为,三名原告系宗庆后亲生子女,几乎不可能被推翻。现有证据中有出生证明,有宗庆后手书(信托设立指示书),有宗庆后和宗馥莉签的委托书,更关键的是,宗馥莉本人在宗庆后去世后,与三名原告签订了一份四方协议(以此确认宗庆后遗嘱合法有效)。
所以,要从否认三名原告与宗庆后的亲子关系,来推倒信托的有效性,更是不可能的任务。
宗馥莉在这场遗产分割中,本来就是最大“赢家”。宗庆后把娃哈哈的经营大权留给了她,大部分股权和资产留给了她。其他三名子女,无非是一人分得一份7亿美元的信托资产,以保证其衣食无忧罢了。
既然如此,宗大小姐还有什么不满,如此不依不饶?宗馥莉明面上是一分钱都不想给对方,实际上是咽不下这口气——不原谅父亲的行为,也不想承认三名原告的真实身份。
这种行为已然近乎儿戏。已经是既成事实,宗大小姐难道还能让时光倒流?还能把三名原告塞回娘胎里去?说是不放过对方,说到底还是自己放不下,过不去。
宗庆后离世后,宗大小姐的一系列举动,也是如此。包括品牌之争、股权之争,包括清理高管、清退经销商,包括另立品牌,去娃哈哈化,都表明宗馥莉不想简单地成为一名继承人,而是想超越父亲,做自己。
这道理本是不错,但不能没有法理,更不能失去情理。国有股是“历史遗留问题”,也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存在,岂能偷梁换柱、偷天换日?娃哈哈品牌地位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又怎么可能改个名,随便叫什么“娃小宗”,就让人欣然接受?
所以,摆在宗馥莉面前的,并不是如何应对遗产纠纷,而是如何面对自己的内心。成大事者,不能没有大格局。宗馥莉首先要做的是,放过自己,与这个世界和解。如此,才是救自己、救娃哈哈的不二法门。(文/魏英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