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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套现34万多元,湖北两男子被判诈骗罪

现代快报讯(见习记者 杨少帅 记者 顾元森)网购七天无理由退款本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机制,但两名男子利用平台规则漏洞,虚构交易,先后套取平台垫付资金计34万多元。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认定李某、王某犯诈骗罪,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2025年5月,李某经营网店时发现某电商平台退款机制存在漏洞,便产生利用漏洞套取平台退款的想法,并将此方法告知了王某。二人借用亲属身份注册多家店铺,批量注册虚假买家账号,各自通过虚假用户账号进入自控的商铺账户,虚假下单购买高额化妆品等商品,并通过操作虚假物流信息,待下单商品显示“到货”后,利用商铺账户操作“确认收货”并提现货款,随后二人迅速发起“仅退款”申请,电商平台根据“七天无理由退款”机制,将对应下单商品需要退款的资金垫付给下单账户,之后李某、王某操作关闭注册的商铺账号,以此来套取平台垫付的退款资金。

法院查明,自2025年5月至2025年10月,两人以虚构交易、退款方式套取平台垫付退款18万多元;王某以虚构交易、退款方式套取平台15万多元。2025年10月19日,王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李某、王某主动退赔平台相关损失,取得被害方谅解。

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