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韩国一名教授因在女儿报考首尔大学牙科专门研究生院(简称“牙科专院”)时动用其指导的研究生,最终被判实刑。其女儿的罪名同样成立,但法院认为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更为妥当,因此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据法律界22日消息,大法院第一庭(主审大法官千大烨)最近对因涉嫌妨碍业务等被起诉的前成均馆大学药学系教授李某(67岁)维持了原审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一同被起诉的李某之女,则维持了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的原判。

此前,李某因涉嫌将研究生代笔的论文作为学术成果,于2018年将女儿送入首尔大学牙科专院而被提起公诉。他曾于2016年指示研究生为当时在读大学的女儿进行动物实验,并于第二年撰写包含实验结果的论文。在此过程中,李某甚至指示为支撑实验假设而操纵论文中的实验数据。

该论文发表在了SCI(科学引文索引)级别的期刊上。李某的女儿仅参与过2至3次实验观察,却不仅在研究报告上署名,还向多个学术会议提交论文并获奖。她凭借这些论文和获奖经历,于2018年合格考入了首尔大学牙科专院。

一审和二审均认定李某及其女儿的罪名成立。

一审法院于2024年7月指出:“该犯罪行为严重损害了大学入学考试的公平性和公共利益”,“考虑到学历对社会地位影响巨大,这是一项不可轻视的重大犯罪。” 但对于李某的女儿,法院认为“给予尚年轻的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是妥当的”,因此判处了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今年2月作出的二审判决也持相同观点。

二审法院谴责道:“教授向难以拒绝其不正当指示的研究生们,不仅为女儿要求进行各种实验和撰写报告,甚至还指示操纵研究数据”,“犯罪后,还试图安抚研究生的陈述或恐吓要起诉他们,并将犯罪过错推卸给他人等,可责性很大。”

另一方面,李某于2019年6月被学校罢免,首尔大学也在同年8月取消了其女儿的入学资格。李某的女儿不服入学取消处分,曾对首尔大学提起民事诉讼,但于去年3月最终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