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政策利好与市场需求双重驱动下,楼市逐渐回暖向好,也带动了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咨询热度。近日,记者从新民晚报夏令热线中梳理了部分热点问题,邀请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进行回复。
1.第三套房是否仍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
市民高女士咨询,名下已在上海有两套房,第三套房是否仍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
答:不可以。
2026年2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其中公积金贷款政策迎来全方位优化,从额度提升、套数认定、群体支持三方面发力。
套数认定上,新政落实公积金“认房不认贷”,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本市缴存人家庭,只要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1套住房,且结清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如下:(一)首套住房。缴存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住房。(二)第二套住房。缴存人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时,家庭名下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的,认定为第二套住房。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继续不予贷款:1.缴存人家庭在全国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的;2.缴存人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3.外省市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家庭名下在全国已有两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的。
2.如何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市民邱女士询问,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吗?如何办理?
答: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5〕4号),自2025年8月26日起上海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但需符合相应条件。
认定标准如下:购买已纳入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管理的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等生效中提取业务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根据该政策,购房人在完成《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大产证)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提取资金直接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纳入预售房款监管。如发生购房合同撤销、解除或确认无效等情况,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将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本金退回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3.在长三角购房贷款后,如何提取公积金还贷款?
市民杨先生咨询,他在上海缴的公积金,现在购买了苏州的房子,能提取上海的公积金还贷吗?如何提取?
答:自2024年6月1日起,本市职工在江苏省、浙江省或安徽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符合相关规定的,主贷人及配偶可以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异地公积金贷款。
规定的购房情形为: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户籍所在地,或者位于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采用“先还后提”方式办理。偿还贷款后,线上办理可登录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办理,线下办理可携带贷款合同、还款凭证等规定材料前往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或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申请提取。经审核通过后,提取资金转入申请人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一类借记卡。
4.周末能否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市民张先生咨询,工作日不方便请假,周末能不能办理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
答:能办。
目前周末对外服务的公积金网点一共有22个,覆盖了全市16个行政区,市民可就近办理。其中建行公积金受理网点共有19家,13家网点周六对外服务,6家网点周日对外服务;另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3个管理部周六对外服务,分别在黄浦、徐汇和浦东新区。
租房、购房、加装电梯等提取业务,以及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提取、公积金从外省市转移到本市等个人业务均可办理。周末办理的业务,办结时效和工作日一致。各业务网点地址、业务办理类型可以通过上海公积金官网、微信服务号,或拨打12329热线查询。
原标题:《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咨询热度上升,哪些热点问题频频出现?|夏令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