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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喜变惊吓,这大概是世上最让人唏嘘的落差。
大家好,我是拂苏。
2026年7月,宁波的郑先生向记者爆料了家里一桩闹心的购房纠纷。
据他讲述,2024年8月,母亲受小姐妹何大姐邀请,一同前往山东旅游。
想到自己平日忙于工作,鲜少有时间陪伴母亲,郑先生便没有多加阻拦。
或许是冥冥中有所预感,郑先生再三嘱咐母亲不要乱花钱。
谁知母亲嘴上答应得好好的,转头就贷款买了一套59万元的海景房。
更气人的是,母亲对买房之事始终守口如瓶。
直到自己无力偿还月供之后,才不得不向儿子吐露了实情。
待问明母亲买房的前因后果后,郑先生发觉,一切并非冲动消费那么简单。
郑先生说,母亲在游玩时被销售人员带去买房。
对方刻意叮嘱老人不要告诉子女,并称买房是送给家人的惊喜。
当时好几名工作人员围着轮番推销,老人内心倍感压力,甚至产生了“不买好像走不了“的错觉。
郑先生母亲本没有多少积蓄,工作人员便怂恿她动用信用卡付款。
此外,由于买房推荐人是保险公司的,知道郑先生母亲名下有保单,便引导老人用手机把保单给贷款贷出来。
靠着这种方式,当场凑出了近20万元首付款。
据郑先生出示的购房合同复印件显示,房屋建筑面积57.96平方米,备案总价59万元,合同上面写的是分两次支付。
可郑先生称,还有一份分期付款协议,内容是——“除首付外的房款按分期支付”。
这笔款项不走正规银行渠道,由房企内部办理分期还款,每月月供高达6000余元。
但地产公司并没有将这份协议交到郑母手中,所以无法出示。
郑先生算了下,表面房价59万,叠加分期利息之后实际房款达到60多万元。
而郑先生母亲前期支付的首付,加上后续陆续偿还的分期款,累计已花费37.6万元。
这笔钱,几乎掏空了她大半辈子的积蓄。
如此沉重的经济重担,郑先生一家实在无力支撑。
自去年11月起,他们便停止了还款,开始与开发商一次次协商。
可还没等事情有所进展,一条突如其来的短信,再一次让全家陷入恐慌。
那是一条来自房产公司工作人员发来的催款通知。
短信内容冰冷且刺眼:
“2024年8月10号认购的房子已产生224天付款逾期,按照合同条款按每日3‰计算,当前违约金累计3964800元……公司法务部门已经启动相关法律程序。”
看着屏幕上这串长得令人窒息的数字,郑先生母亲当场被吓得手足无措。
郑先生也觉得大脑一片空白。
一套总价不过59万元的海景房,怎么突然冒出了近400万的天价违约金?
带着满腹疑惑,记者按照短信里列出的公式,重新核算了一遍。
发现对方在“单日违约金”中多了一个“0”,直接将金额放大了10倍!
也就是说违约金实际是39万余元。
“这不是讹人吗?”
郑先生觉得,这套房子本就是开发商利用不正当手段诱骗母亲买的,如今还开出天价违约金,简直欺人太甚!
所以他坚决要求取消合同,把钱要回来。
应郑先生的诉求,记者首先联系上了郑母的小姐妹何大姐。
关于“介绍买房有没有回扣”的问题,何大姐果断否认。
她说自己也是被别人带着去买的,纯粹是出于好意分享,绝对没有从中谋取任何私利。
对于郑先生想退费的想法,何大姐说会去帮忙问问房产公司,但她也没有决定权。
随后记者来到了房地产公司的一个办事处。
自称中介的负责人表示,何大姐是他们的客户介绍人,她也买了房子。
并补充说这类推荐购房行为“都是基于自愿”,不存在强迫或违规操作。
然而,当话题转到郑先生的退款要求时,该负责人的态度瞬间变得强硬起来。
他明确表示,郑先生单方面要求退房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是绝对不可能的。
当记者追问后续处理方案时,对方冷冷地抛出一句:“那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至于郑先生关心的违约金具体数额,该负责人则公事公办地回应:“一切按照合同来。”
目前郑先生已经考虑走法律途径维权。
老人的一次出游,竟演变成全家人的噩梦。
这看似是个案,实则揭开了当前老年群体在旅游及消费维权中面临的严峻困境。
很多老年人外出旅游消费时,因辨别风险能力不足,很容易在熟人劝说下盲目签约。
最终被一纸合约套牢,陷入无尽纠纷与麻烦。
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当老人试图解约时,动辄数百万的天价违约金让人望而却步。
这些冰冷的数字背后,实则是某些不良商家在合同中暗藏的消费陷阱。
在此提醒大家,一定要叮嘱家中长辈,大额消费务必和子女商议。
同时,也要让长辈们明白,面对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要勇敢地留存证据,拿起法律武器,守护好自己的养老钱!
参考素材来源:浙江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1818黄金眼》
作者简介:大家好,我是拂苏,一个时而清醒、时而纠结的文艺女青年。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励职派”(ID:tmp_356139977),转载请联系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