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花高价买的高端住宅

怎么感觉越来越像个人员混杂的‘大杂院’?”

近日,家住上海徐汇区东安路888弄尚海湾豪庭3期的多位业主向“新民帮侬忙”栏目反映,小区内原本属于业主的公共区域和会所配套,竟被物业擅自出租给外来人员居住和经营。楼道人员进出混杂,甚至还存在“三合一”违规居住、私放液化气钢瓶等现象,让居民们整日提心吊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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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海湾豪庭3期小区

配套房变“宿舍”

业主回家没安全感

接到反映后,新民晚报记者第一时间赶赴位于凯滨路18弄及东安路888弄的尚海湾豪庭小区实地探访。

业主告诉晚报记者,小区自2019年至2022年陆续交付,总共18栋居民楼。部分居民楼下有公共区域和配套住房,小区亦有商业体和会所等区域,这些本该属于整体小区业主所有。然后,这些年来,上述区域被开发商和物业等出租给他人居住,或用于办公场所,或用于私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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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罐随地摆放

据业主指引,小区内的“住人”现象可谓五花八门:凯滨路18弄1号、2号大堂左右两侧的共建配套房内,竟住进了外来人员;东安路888弄10号大堂一楼,本是非居住用房,如今也被改造成了办公室,推开房门进入后发现,壁橱上部放置着大量杂物,锅碗瓢盆等亦是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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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物堆积

更令人咋舌的是,东安路888弄11幢、12幢的2至3楼夹层,以及14幢3号楼右侧,均被安排住了不少外来工作人员。“原本私密安静的高端小区,因为外来人员的随意进出和居住,让业主们的安全感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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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住人

记者试图进一步核实情况,来到凯滨路18弄1号楼一楼的一处画室。透过门缝,依稀可见内部堆放着画纸等易燃物品。不过,屋内人员却拒绝开门,态度十分强硬。而在另一处被改造成办公室的场所,记者发现这里不仅有人办公,现场还放置着液化气钢瓶,呈现出典型的“三合一”违规居住形态,火灾隐患触目惊心。

街道回应已发函整改

部分房屋拒不开门

记者采访了属地街道。针对居民反映的种种乱象,斜土路街道作出了详细回复。关于居民最为关切的“住人”问题,街道方面表示,4月30日,街道城建中心、居委及投诉人曾对东安路888弄11号一楼和凯滨路18弄18弄2号一楼进行了联合查看。查看结束后,街道城建中心当天即向物业公司发出了整改意见函,要求其排查此类商业用房疑似居住的问题,并即知即改。

然而,执法过程却遭遇了阻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于5月8日再次上门检查时,发现上述两处房屋均大门紧闭,敲门无人回应。在联系上凯滨路18弄2号楼一楼的联系人后,对方明确表示“现在不能让执法队进入”。目前,执法队已向物业公司开具了调查询问通知书,要求物业配合调查并提供相关产权材料。

此外,对于画室内画纸、颜料存在的隐患,街道已督促使用人加强物品规范存放并落实防火措施;对于变电站屋顶堆放预制板、幼儿园通道堆物等问题,物业和居委也已做清理或协调处理。至于尚湾里下沉式商场通往小区通道上锁一事,物业方解释称,是为了防止外来人员全天候随意进入小区,保障内部安全秩序。

不过,这样的答复并不能获得业主的普遍满意。住宅小区的公共配套沦为“宿舍”和“仓库”,不仅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更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业主们希望,对于这种“鸠占鹊巢”的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能否彻底打通执法的“最后一米”,还居民一个安全、纯粹的居住环境?

报道发布后

属地管理部门高度重视

斜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迅速行动

立即上门对相关现状展开调查

并对查实的部分违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经城管部门深入调查后发现,引发争议的凯滨路18弄1号一楼、2号一楼和东安路888弄10号一楼3处房屋,均拥有独立产权,产权人均为上海鑫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其中,前两处的房屋性质为会所,后一处为商铺,这3处房屋的规划用途均为非居住性质。

针对此前居委和物业报告的相关情况,斜土城管中队及时前往现场进行了逐一核查。经查,凯滨路18弄1号一楼确实存在住人情况。该处实际居住人为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及其家属。屋内格局被设置为六室一厅一厨房两卫,其中三间房间内摆放有床铺,剩余三间房门紧锁无法进入,现场未发现经营情形。该行为涉嫌改变物业使用性质,属于城管执法事项。目前,执法部门已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此予以立案,正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而在凯滨路18弄2号一楼,执法人员看到室内主要堆放着字画,并无明显的居住痕迹。

关于东安路888弄10号一楼的情况,城管部门调查了解到,此处系某公司将房屋租赁权抵押给另一家公司使用,实际使用人身在外地。目前,执法人员已与对方取得联系,将进一步上门查看房屋内部的具体情况。

保洁休息室整改完毕

物业涉嫌瞒报被立案

此外,针对小区内东安路888弄11幢、12幢的2至3楼夹层和14幢3号楼右侧的几处空间,经核查均无独立产权。经向物业询问得知,此三处原先是保洁和维保值班人员的休息区域。目前,这三处区域已全部整改完毕。中队联合居委、物业进行现场复查后发现,上述区域目前已无人居住,床铺和相关生活设施均已清空。

在后续的调查与约谈中,中队发现属地物业公司——上海阳光投资(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存在对违法行为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部门的情节。目前,城管部门已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该物业公司予以立案,并将进一步调查取证。

新民晚报原创稿件

编辑:李争

编审:魏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