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洋 通讯员 魏丹丹 朱珠)近日,记者从重庆法院国家赔偿审判暨司法救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为健全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重庆法院探索实践“1﹢5﹢N”司法救助衔接机制,促进司法救助制度成果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长期以来,在司法救助实践中存在特殊群体个性化救助需求难以满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合力不够且衔接不畅等难点、痛点。为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指导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率先试点探索构建司法救助衔接机制,推动江津区党委政法委于2025年底出台《重庆市江津区司法救助衔接机制“1﹢ 5﹢N”实施办法(试行)》,为多方协同救助提供制度支撑。
该机制以“1﹢5﹢N”为核心架构,“1”即坚持党委政法委的统筹领导,“5”指财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五家核心成员单位,“N”则广泛吸纳镇街、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与群团组织、社会力量。机制遵循公正救助、协同共济等5大原则,精准识别予以救助、不予救助案件范围,围绕衔接启动、信息共享、资金衔接、多元帮扶、跨域协作、衔接补充、资金监管、回访跟踪等关键环节,细化工作要求,确保应救尽救、多元救助。
2026年起,江津区法院全面启动“1﹢5﹢N”司法救助衔接机制。截至目前,已累计召开衔接会议4次,协调联动15家单位,提供资金救助、就业介绍、心理疏导、低保申请等多元帮扶,落实各类帮扶资金约5.5万元。
来源:人民法院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