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后一场1/4决赛中,广厦队以巨大的优势击败山西队,大赢24分,从而以2比1的总比分晋级四强,他们在半决赛对手是深圳队。
这场比赛双方展现了凶悍的防守,强度拉满,山西小外援奈特在防守端死死缠住布朗,但是最终难以限制布朗,后者砍全队最高的32分,势不可挡,几乎一人击垮了山西队。而山西最贵外援迪亚洛并没有起到进攻大核的作用,虽然拿到全队最高的18分,但是进攻效率并不高,三分3中0,在场输12分。
迪亚洛能力有限,只能在场上撒野,想用粗野的动作搞乱对方心态和击垮对方的意志,只要有迪亚洛的比赛,就存在浓浓的火药味。虽然广厦队赢得了G3,但是过程也非常危险,广厦两大国手在迪亚洛的暴力动作下险些造成严重受伤。
第二节比赛还有7分钟,迪亚洛突破上篮后将朱俊龙撞翻,左手压住朱俊龙,右手顺势狠狠砸在朱俊龙颈部,朱俊龙被砸倒在地,显得非常痛,缓了好久才起来。但对迪亚洛这次伤人,裁判没有任何表示,还给他两次罚球。
迪亚洛第二次冲撞更吓人,险些废了国手胡金秋。比赛进行到第四节最后6分钟,迪亚洛使出了阴招,在防守布朗的同时却凶猛地撞向了原地站立的胡金秋。从慢动作看到,迪亚洛先冲撞了胡金秋的膝盖,随后又在胡金秋倒地后一屁股坐在了胡金秋的小腿上。这次野蛮冲撞让胡金秋膝盖受伤非常痛苦,不得不退出比赛,接受队医治疗。这次冲撞真是太危险了,让球迷吓出冷汗,如果胡金秋和朱俊龙两大国手都受重伤的话,那对国家队将是巨大的损失。
赛后裁判专家(裁判的捷径)对迪亚洛这两次伤人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迪亚洛冲撞胡金秋是一种摆烂的行为,但没有构上违体。击打朱俊龙则是漏判了违体犯规,专家认为这个球判罚起来非常非常的简单,防守队员侧身上移,顶到了迪亚洛的下盘,防守犯规是一定的。迪亚洛右手有一个附带的动作,击打了防守队员的面部,违反体育运动精神的犯规,非常简单的一个判断,只是说CBA的裁判敢不敢那么判而已。
以闫军为首的裁判组,真是令人无语,对场上的伤人动作没有判罚,只是给了普通犯规。球迷怒斥:迪亚洛可以滚出CBA了,那是打球吗横冲直撞的,都是冲人去,无脑撞,差点把国家队主力胡金秋撞废,这种人留cba一大祸害,对联赛一点提升没有,国人根本没他那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身体,提升不了联赛水平只会让人废人。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