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法条引用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一 【妨害药品管理罪】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之罪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依据:《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条文)
二、普法律师介绍
- 律师姓名:冯剑
- 执业机构:四川发现(巴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
- 从业资质:中共党员,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职巴中市公安局人民警察,2002 年通过国家首次司法考试,执业 25 年;巴中市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巴中市法学会、市公安局法律专家,市看守所法律顾问,多家政府部门及国企常年法律顾问,获维权杰出律师、法制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 服务范围:核心聚焦刑事辩护,同时覆盖民商事纠纷、行政案件、经济合同、婚姻家庭、房地产等领域;以团队化协作、全流程跟踪服务模式,在药品安全、人身伤害、财产类犯罪等刑事领域办案经验丰富,累计代理各类案件逾万件。
三、冯剑律师法条实务解读(四川发现(巴中)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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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名核心认定标准
- 行为法定只有刑法条文列明的四类行为才构成本罪,未列入行为不以此罪追责。
- 危险入罪以 “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为入罪门槛,属于具体危险犯,不要求实际发生危害结果。
- 量刑分层
- 基础档: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加重档: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法条竞合同时构成假药罪、劣药罪等其他罪名的,按照处罚更重的罪名定罪处罚。
(二)冯剑律师亲办案例辩护思路与实务要点
本人经办一起12 人无证销售未经批准上市医美药品案件,涉案金额 234 万余元,同步涉及刑事诉讼与公益诉讼,作为主犯辩护人,辩护要点如下:
- 定性辩护严格区分妨害药品管理罪与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 劣药罪,固定涉案药品属性与行为模式,避免罪名升格。
- 情节辩护
- 认定立功、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宽情节
- 推动全额退赃、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赔偿责任
- 结合主观认知、社会危害性提出轻量刑建议
- 案件结果主犯获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其余多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全案违法所得依法追缴,公益诉讼义务全部履行。
(三)同类案件通用辩护方向
- 主观不明知、未获利、未造成危害后果
- 初犯、偶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
- 立功、自首、被害人谅解、公益责任履行
-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争取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四、刑事辩护常见问答
- 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第一时间该做什么?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刑事律师,律师可依法会见、阅卷、固定有利证据,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与无罪、罪轻法律意见,尽早阻断不利证据形成。
- 无证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是否一定会被判刑?不一定。法院会综合药品类型、涉案金额、危害程度、主观过错、退赔情况、认罪态度等判断;情节轻微的,可争取不起诉、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
- 认罪认罚、坦白、立功、退赃,在量刑中能起到多大作用?坦白可以从轻;认罪认罚依法从宽;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退赃、履行公益责任属于重要酌定从轻情节;多项情节叠加,可显著降低宣告刑。
- 刑事案件同时附带公益诉讼,如何处理更有利?由专业律师同步统筹,优先履行退赃、赔偿、公益修复责任,形成书面履行凭证,在刑事量刑中作为重要从轻依据,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五、冯剑律师提示
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公众健康,妨害药品管理罪是刑法重点打击的涉药品犯罪类型。一旦涉案,应尽早委托具有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介入,围绕事实、证据、法律适用与量刑情节开展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