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欧阳易佳)“农村供水‘3+1’标准化建设和管护模式,是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实施路径。”在水利部近日召开农村供水保障成效新闻发布会上,水利部农村水利水电司司长倪文进回答人民网记者提问时介绍,2025年,全国共完成9420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惠及1.34亿农村人口,力争到2026年底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县域统管比例分别达到97%、73%、77%。
倪文进介绍,6月1日即将实施的《供水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供水安全保障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将供水安全保障所需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26个省份出台了农村供水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今年3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和经营服务水平。
此前,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并在宁夏固原、浙江遂昌召开现场会推广“3+1”典型做法。各地结合人口流动、水源禀赋、产业用水需求,高标准编制省级农村供水发展规划,并衔接“十五五”发展目标加快实施。
倪文进介绍,通过出台《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农村供水水质管理技术导则》等国家或行业标准,明确水源工程、输配水设施设备、水厂的建设与改造、水质与管理能力提升等技术规定。出台专门针对小型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提升的行业标准,分类分规模提出工程建设、设施改造、日常管护技术要求,不断提高小型农村供水工程保障水平。
“财政部、税务总局将农村供水工程契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6项税费减免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水资源税减免、用地指标优先保障、用电价格优惠等政策得到很好落实,有效降低工程建设运营成本。”倪文进说,在坚持公益属性、保障民生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农村供水价格改革,落实各项补助政策,保障工程良性运行。中央财政对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维护予以适当补助。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积极支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有序参与工程建设管护。
倪文进表示,下一步,水利部将持续推动各项政策法规落地,指导各地实施省级规划,推进工程、管理、服务全面提质,全力完成“十五五”农村供水各项目标任务,持续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