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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西昌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

接到群众钱某(化姓)报警称

被人抢劫了一包价值2元的槟榔

还遭到殴打

需要警方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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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

赶赴事发地点开展调查工作

经查,案发当日

犯罪嫌疑人孙某(化姓)饮酒后

闲逛至西眼井某商店附近

趁受害人钱某不备,将商店外烟柜上

摆放的一小袋槟榔(价值两元)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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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某发现槟榔被盗

当即上前追赶孙某

拉住其并要求退还被盗商品

为挣脱束缚

孙某将钱某掀倒在地

击打其面部后

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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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通过快速排查

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孙某

并将其抓捕归案

经讯问

孙某对其涉嫌抢劫的犯罪事实

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孙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盗窃、抢劫需承担怎样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或者敲诈勒索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者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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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昌公安

编辑:何君

责编:舒怡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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