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道路命名工作,发挥地名对促进地域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现就公开征集辖区9条新建市政道路命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9条新建道路基本情况:

1号路:位于东城大道南侧,洪威路西侧,南北走向。南起连霍高速,北至东城大道。长738米,宽20米。

2号路:位于1号路西侧,东西走向。东起1号路,西至规划路。长400米,宽30米。

3号路:位于洪泽巷以南,东西走向。东起青萍路,西至西运安路。长500米,宽40米。

4号路:位于西临高速北侧,呈东北至西南走向。东北起东城大道,西南至汀柳路。长1680米,宽20米。

5号路:位于东城大道南侧,南北走向。南起4号路,北至东城大道。长500米,宽30米。

6号路:位于东三环以东,云光巷以南,东西走向。东起绕城高速西侧规划路,西至东三环。长790米,宽40米。

7号路:位于半引路以东、绕城高速以西,南北走向。南起9号路,北至规划路。长790米,宽30米。

8号路:位于半引路以东、绕城高速以西,东西走向。东起绕城高速西侧规划路,西至半引路。长490米,宽25米。

9号路:位于半引路以东、绕城高速以西,东西走向。东起绕城高速西侧规划路,西至半引路。长380米,宽30米。

命名要求

1.采词应坚持与时俱进、服务于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体现时代风貌。保护、传承历史,尊重当地历史文化,体现地名历史文化内涵。

2.禁止采用损害国家尊严、妨碍民族团结、违背社会公德、格调低俗、宣扬封建迷信以及极易产生误解和歧义的词语。

3.禁止使用国内外人名、外国地名的译音命名。

4.一般不得使用行业、企业单位名称命名。

5.在全市范围内不得重名、同名、同音。用字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不得使用自造字、异体字或废弃的简化字,避免使用生僻字、方言字。

6.坚持相对稳定、名副其实、雅俗共赏、规范有序、易记好找的原则。反映道路特征,体现指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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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灞桥区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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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枫叶 审核:飘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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