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南京市江宁区一位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刘某在家中遇害,其住所也因此被标记为“凶宅”。十六年后的5月7日,这套位于江宁区某公寓小区的房产,由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组织,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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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拍卖已是该房产的第二次法拍。资料显示,这套房子建筑面积约126平方米,建于2008年。今年4月13日,它曾以70万元的起拍价首次拍卖,但因无人出价而流拍。二次拍卖的起拍价降至56万元,市场评估价则为100万元。拍卖页面用醒目字体特别标注:“经调查,本标的物曾于2010年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法院已将这一情况作为已知瑕疵如实说明,并要求竞买人充分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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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凶宅”背景,这次拍卖依然吸引了五名竞买人参与。他们需要预先缴纳8万元保证金才能获得竞拍资格。在5月7日上午10点至5月8日上午10点的24小时拍卖期间,五人共出价113次,竞拍过程相当激烈。最终,这套房产以68.2万元的价格成交,比起拍价高出1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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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披露的信息,此次拍卖缘起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这起发生在2010年6月的凶杀案,当时警方接报赶到现场,发现38岁的刘某胸部、腹部多处被砍,已当场死亡。案件的具体细节与后续司法程序,官方已有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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