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设电梯开工大半年,地面只画了一条红线,再也没有下文。”4月29日,嘉陵区兴旺巷兴盛苑小区1幢5单元业主石先生,拨通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南充融媒新闻热线2225777,反映该单元加装电梯遇阻,迟迟无法推进。日前,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一楼业主立即停止阻碍电梯施工,石先生希望增设电梯能得以顺利施工。

多数业主同意加装施工却遭一楼住户阻拦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兴盛苑小区看到,小区内大部分单元已完成电梯增设,仅剩1幢5单元和另一单元尚未施工。“我母亲今年90岁,腿脚不便,常年难以下楼,就连想晒晒太阳都成了奢望。”石先生无奈地说,该单元还有多位70岁以上老人,为方便老人们出行,单元内16户业主中,14户明确同意加装电梯,同意比例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

经过规范程序审批、办理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后,2025年9月,该单元电梯增设工程正式启动。然而,施工方刚进场,就遭到两户一楼业主的阻拦,工程被迫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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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单元门外地面仅画有一条红色直线,用于标注电梯井边缘,无任何实质性施工痕迹;而两户一楼业主均在窗外安装了摄像头,镜头正对着单元门外。石先生表示,从开工到如今大半年过去,电梯增设工程始终停滞在“画红线”阶段。

终审判决叫停阻扰

社区跟进施工进度

为推动电梯顺利加装,社区、街道多次介入调解,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同意加装电梯的14户业主,将阻碍施工的两户一楼业主诉至法院。

2025年12月8日,嘉陵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一楼业主停止对1幢5单元室外加装电梯工程施工的阻碍。2026年4月16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一楼业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对1幢5单元室外加装电梯工程施工的阻碍。

采访中,记者见到其中一户一楼业主。该业主表示,阻碍施工的原因是设计方案中电梯井与单元门的间距仅为2米,他希望将电梯井后移,使间距达到2.5米以上,另一户不在家的业主持相同意见。“主要是为了今后搬家时,方便搬运家具。”该业主解释道。

石先生称,经测量,小区内已有几部建成电梯与单元门的间距不足2米,且若将该单元电梯井后移至间距2.5米以上,将会妨碍小区消防通道,存在安全隐患。判决书显示,法院对一楼业主要求将电梯井后移的辩称不予采纳。

石先生透露,施工方已计划于5月7日进场施工。嘉陵区火花街道陈寿路社区党委书记苏清表示,终审判决生效后,社区已再次从邻里和谐角度介入调解,并向一楼业主开展普法宣传。待施工方进场后,社区将全程参与,跟进施工进度,直至电梯增设工程全部完成。

南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乐校臣文/图

意见解读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需要占用道路、绿地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根据《指导意见》,若利害关系人对电梯增设事项有异议的,可依照“两调一诉”解决。“两调”: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协商意见不一致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一方拒绝社区居委会调解或经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调解。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应如实记录调解情况。申请电梯增设的业主中有老年人、残疾人、失能人员的,予以优先照顾。“一诉”:利害关系人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来源 南充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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