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昆明市广福路广昌立交桥上桥口附近,一名货车司机为图省事,擅自移动打开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变换车道,看得人心惊胆战。
昆明警方在锁定交通违法驾驶人后,辖区交警部门依法通知违法驾驶人到交警队接受调查处理。经查,驾驶人严某某因实施擅自占用、移动、撤除、污损、毁坏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及其他交通设施的违法行为,根据《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对其处以罚款300元,并同步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
4月29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发现,被挪动的护栏已经复位。
8099999记者 肖雨迪:“我现在在事发现场前50米的地方,看到标志标线清晰,不仅对道路信息进行了标注,还对大型车辆通行进行了提示。即便没注意这个大型路牌,在道路交叉口处依然有标牌指明走辅道是前往永中路方向,上桥是前往巫家坝、广福路方向。”
附近的住户和经常往返该路段的司机都说,这里的标识清晰,极少出现走错路的情况。
8099999记者 肖雨迪:“这附近的标志标线清楚吗?”
附近住户 小常:“挺清楚的,一般不容易走错路,都有标注的。”
8099999记者 肖雨迪:“这条路容易走错路吗?标志标线都清楚吗?”
货车司机 李师傅:“不会走错,我们都看得清楚。”
在周边从事共享单车运维的李师傅表示,即便驾车不慎错过辅道入口,想要调头绕行回到桥下通行,其实十分方便。
货车司机 李师傅:“(横穿车道)太危险了,去前面调头,调头也不远,前面就七八百米。”
记者注意到,事发路段有多个小区和海乐世界商业区,即便不是交通高峰时段,车流量也较大。由于连接着高架桥,途经车速都不慢,如果在这一路段紧急制动极易造成事故,而对于视频中那名司机做出挪动隔离护栏的做法,大家都认为十分危险。
市民 李师傅:“对自己也不负责,对他人的安全也不负责。这是违法的行为,要进行一些处罚的。”
交管部门提示:隔离护栏、隔离桩、交通标志牌这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对保障行车安全、减少潜在事故起着重要作用,破坏交通设施,轻则罚款,重则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部分内容整理自 昆明交警
记者:肖雨迪 摄像:徐楠
编辑:杨晨
编审:林帅超
终审:李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