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周兆成律师。

执法者的底线,是法治社会的第一道防线;执法者破了底线,就是对法治最致命的伤害。

近日,南京某派出所副所长马某为完成查处任务,通过社会人员诱骗6名未成年人吸毒后再行查获,最终因犯欺骗他人吸毒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起案件,不仅击穿了公众认知底线,更给所有手握公权的执法者敲响了最刺耳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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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给大家做法律科普:马某的行为,已完全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欺骗他人吸毒罪。该条款明确规定,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毒品,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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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派出所副所长,马某本是禁毒防线的守门人,却为了办案指标,将执法权异化为犯罪工具,亲手把6名未成年人推入毒品深渊。禁毒执法的初心是护人,不是害人;用制造犯罪的方式完成办案指标,从根上就背离了法律的初衷。 其行为不仅属于法定的“情节严重”情形,更存在知法犯法、滥用公权力的从重情节,法院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于法有据、罚当其罪。

最后我想说,公权力从来不是个人的政绩工具,法律更不是执法者可以随意拿捏的橡皮泥。 执法者必先守法,司法者必先信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突破法律底线、滥用公权力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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