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在2022年8月7日发布的对“关于对学校和教师做双减教育考核制度调整的建议”的答复中提到: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督促各地各校全面落实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经费主要用于参与教师和相关人员补助,把补助实实在在发放到教师手中,激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文件规定,实施课后延时服务的义务教育学校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方式筹集经费并给予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教师不低于一定标准的补助。有些经济发达地区是由地方政府承担财政补贴,绝大部分地方都是分学期或学年向参加课后延时服务的学生收取。
之前有位江西的学生家长在我相关文章底部评论区里留言(如下图所示),说孩子初三下学期第一次交了延时服务费500元,第二次交了将近1000元,第三次交了780元,一个学期总共交了将近2280元的延时服务费。初三毕业班学生的中考在即,就算除去参加中考所需的食宿费之外,也要不了这么多的延时服务费。
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明确提出初中学校工作日晚上可以开设自习班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晚自习。既然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可以开设晚自习,那给予参与晚自习坐班或辅导的老师一定的补助就是理所应当的了。尽管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有偿课后延时服务和有偿晚自习得到了明确并且也可以按规定收取费用,但需要合理收取。
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课后延时服务收费以及义务教育初中阶段的课后延时服务收费和晚自习收费应该是在教育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监管下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核算定价,坚决杜绝并要严厉打击借机乱收费,更不能任由学校或家委会随意收取。初三毕业班下学期还收取这么多延时服务费?这就是不合规乱收费了。
教育部等四部门2023年12月底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了五个“严禁”,其中之一是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专门强调学校为学生提供的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服务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很明显,如果对这些不得纳入课后服务范围的服务收取费用就是乱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