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营商路,温情司法暖民心。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田湖法庭坚持能动司法,摒弃机械办案,通过情理法相融成功化解一起养殖饲料款纠纷。

案情回顾:

养殖户老李经营猪场多年,一家生计全系于此。饲料供应商老王长期供货,双方合作本无嫌隙,却因十一万余元饲料款拖欠未付,关系陷入僵局。老王多次催要无果,无奈将老李诉至法庭。

调解过程: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深知,这起案件牵动的是两家人的生计。一边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边是养殖户的生存根基,不能简单一判了之,既要守住法律底线,更要兼顾市场主体的实际困难。

法庭主动搭建沟通平台,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调解中,老李道出了自己的困境:当下猪肉市场价格低迷,若为还债强行售卖生猪,猪场将面临停产,多年心血付诸东流。承办法官耐心倾听、细致疏导,努力寻找法理与人情的平衡点。一方面向老王详细解释当前生猪养殖行业的困境,争取他对老李处境的理解;另一方面明确告知老李,履行还款义务是不可回避的法律责任。几次调解下来,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消融。最终,一份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达成,老李分阶段偿还全部饲料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小调解彰显大担当,小案件护航大营商。下一步,嵩县法院将持续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以柔性司法化解基层矛盾,以实质解纷守护市场主体,用公平正义筑牢法治屏障,为推动嵩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加坚实的司法力量。(王金磊)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