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之托·重于泰山”

针对诈骗罪的辩护,需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从证据、犯罪构成要件(主观与客观)、程序合法性、量刑情节等多个维度进行精细化辩护。

以下是诈骗罪辩护的核心策略和具体路径:

一、核心辩护方向:罪与非罪(无罪辩护)

这是最彻底的辩护,旨在推翻指控,争取不起诉或无罪判决。

1. 攻击“非法占有目的”(主观要件)

诈骗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能证明被告人没有此目的,则不构成诈骗罪,可能属于民事纠纷。

①资金流向分析:审查款项是否用于挥霍、隐匿或违法犯罪活动。如果资金主要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偿还合法债务、医疗支出等,可主张无非法占有目的。

②履约意愿与能力:

是否有真实的交易背景或项目?

是否有部分履行行为(如发货、还款、支付利息)?

无法归还是因为经营失败、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还是主观上想赖账?

③事后态度:案发后是否有逃匿行为?是否积极协商还款、出具还款计划?主动退款是强有力的反证。

④区分民事欺诈:如果是商业夸大宣传、隐瞒次要事实,但核心交易真实,通常属于民事欺诈而非刑事诈骗。

2. 质疑“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客观行为)

①事实核查:指控的“虚假”内容是否为核心事实?如果只是对未来的预测未实现(如投资回报),通常不构成诈骗。

②请托型案件特例:在“办事型”诈骗中,若被告人确实进行了转委托、联系了相关人员、反馈了进度,即便事没办成,也不能简单认定为虚构事实。

③因果关系断裂:被害人处分财产是否真的基于错误认识?如果被害人明知风险仍投资,或主要基于其他原因(如人情、高息诱惑)交付财物,因果链条可能断裂。

3. 证据不足辩护

①孤证不能定案:如果仅凭被害人陈述,缺乏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合同等客观证据印证,应主张证据不足。

②证据矛盾:指出证人证言之间、言词证据与书证之间的矛盾,利用“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要求法院不予认定相关事实。

③金额核减:仔细核算诈骗数额,剔除重复计算部分、已归还部分、正常的借款本金或利息、被害人自愿赠与部分等。

数额直接决定量刑档次,核减数额往往能降档量刑。

二、关键辩护策略:既遂与未遂

1.实际控制论:诈骗罪的既遂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取得了对财产的实际控制和支配。

2.未遂情形:

钱款虽转入指定账户,但立即被银行风控拦截、警方冻结,行为人从未实际支配过该笔资金。

在公权力介入(如法院查封)导致财产处于“悬空”状态,尚未划转给行为人时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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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辩护意义:认定为未遂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数额巨大的案件,这可能意味着刑期的显著减少。

三、程序性辩护

程序违法可能导致关键证据被排除,甚至影响案件管辖。

1. 非法证据排除:

审查讯问笔录是否有同步录音录像。

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取证手段。若有,申请排除被告人的有罪供述。

2. 管辖权异议:

对于案情复杂、争议巨大或涉及地方保护主义的案件,可申请改变管辖至上级法院或异地法院,以争取更公正的审判环境。

3. 诉讼权利保障:

检查是否保障了会见权、阅卷权,是否存在超期羁押等情形。

四、量刑辩护(罪轻辩护)

如果定罪难以避免,重点转向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1. 法定从轻/减轻情节:

自首: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

立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如只负责取款、打电话,未参与策划)。

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通常可获得确定的从宽幅度。

2. 酌定从轻情节:

退赃退赔:这是诈骗罪中最有效的减刑情节之一。全额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书,极大可能适用缓刑或大幅减刑。

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

被害人过错:如被害人贪图高息、主动诱导等。

家庭困难/特殊贡献:作为酌情考量因素。

五、不同类型诈骗案件的侧重点

1.借贷型诈骗:

重点在于区分“借钱不还”与“诈骗”。关键在于借款时的还款能力和借款后的资金用途。

2.合同诈骗:

重点审查合同履行情况、担保真实性以及是否有“空手套白狼”的行为。

3.电信网络诈骗:

重点在于角色定位(主犯/从犯)、涉案金额认定(流水 vs 实际获利)、以及技术中立抗辩(如仅提供技术支持但不知情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4.请托型诈骗:

重点在于是否有“办事”的实际动作,以及未办成后的退款态度。

六、给家属及当事人的建议

1. 黄金 37 天:

刑事拘留后的前 37 天,是申请取保候审和争取不批捕的关键期,务必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会见,了解案情,指导口供(如实陈述,避免被诱供)。

2. 不要私自接触被害人:

以免被误解为串供或威胁,退赔事宜应在律师指导下通过正规渠道进行。

3. 收集有利证据:

家属应协助收集能证明被告人有正当职业、资金用于正途、有还款意愿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银行流水、合同单据等)。

4. 警惕“捞人”骗局:

切勿相信看守所门口声称能“捞人”的黄牛或非正规人员,务必委托正规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

最后总结:

诈骗罪辩护是一场关于证据链完整性、主观故意推定以及数额精准计算的博弈。

成功的辩护往往建立在详尽的阅卷、精准的质证以及对法律构成要件的深刻理解之上。

作者:

九章刑辩创始人;

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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