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始人身陷囹圄,品牌却仍在“照常营业”——这并非黑色幽默,而是美容机构莎蔓莉莎当前的现实写照。
2025年4月,郑州中院一审认定莎蔓莉莎创始人庄建玲等人“形成了一个有机的犯罪整体”,涉案金额约13.53亿元,受害人数5886人。此案将“美容+大健康”模式下的灰色利益链暴露于阳光之下。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1月4日发布的公告,庄建玲等诈骗案件已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案号为(2025)豫01执1868号,首批退赔于2026年1月5日启动,涉及300名被害人,金额4750.2万元。
然而,距离终审判决已过去四个月,莎蔓莉莎多地门店仍被曝存在“价格不透明、功效夸大宣传、退费难”等经营乱象。
价格迷局:同一项目,跨店差价近一倍
价格不透明,是美容行业长期存在的顽疾,但在莎蔓莉莎身上表现得尤为典型。
据媒体报道,消费者小陈在北京莎蔓莉莎两门店咨询同一美容项目——四重,报价分别为2000元/10次和3800元/10次,差价高达90%。当消费者要求查看明确价目表时,门店员工却表示“无法提供”。
这不是孤例。在济南,有消费者自2015年起累计充值9026元,2026年3月申请退卡时,门店仅口头告知退款金额,拒绝说明计算依据。更令人不安的是,后续提供的单据中,所有签字均非消费者本人笔迹,涉嫌代签、冒签。
在第三方投诉平台上,类似案例不在少数:价格虚高、无明码标价、同一项目对不同消费者报价不一、从未开具发票……这些长期存在的“潜规则”,在创始人获刑之后,依然未被打破。
价格不透明,本质上是信息不对称下的“定价权滥用”。美容服务缺乏标准化定价体系,消费者往往被动接受。而莎蔓莉莎的案例表明,当企业缺乏合规底线,定价权就异化为“看人下菜碟”的收割工具。
功效越界:美容项目“治病”屡禁不止
比价格更值得警惕的,是功效宣传的“越界”。
根据小陈提供的录音,莎蔓莉莎员工在推销“维密”项目时,明确声称“可以改善月经疼痛、实现身体排毒”。类似话术在其他投诉中也不断出现:有消费者反映,门店推销“深源热疗”时宣称能“缓解宫寒、治疗痛经”;更有甚者,在庄建玲案中,消费者被警告“半年内肯定会得癌症”,最终花费64.5万元购买所谓的大健康项目。
根据《广告法》第十七条,非医疗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生活美容机构属于非医疗机构,任何宣称“治疗”“排毒”“改善疾病”等用语,均涉嫌违法。
值得追问的是:在庄建玲案中,正是“细胞变性”“迁延性肝损伤”等话术,构成了诈骗罪的核心事实(详细报道可查看《“瑞德青春案”引发“同案不同办”争论》)。如今,类似话术仍在门店流通,是否意味着企业的合规培训、话术审核机制形同虚设?功效越界,不仅是营销问题,更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退费困局:预付式消费的“黑洞”
预付卡模式是美容行业的通行做法,但其资金安全与退费机制长期缺乏有效监管。
在莎蔓莉莎的案例中,消费者退费难、退款金额不透明、门店拖延甚至失联等现象频发。有消费者反映,门店总经理口头承诺分期退款后“出尔反尔,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更有员工直言:“即使通过任何渠道投诉都一样。”
预付式消费本质上是一种“信用交易”。当企业信用破产,消费者就成为最终的风险承担者。而那句“任何渠道投诉都一样”的回应,不仅是对消费者的蔑视,更是对监管底线的公然挑衅。莎蔓莉莎的案例再次提醒我们:美容行业预付资金监管的缺口,已经到了必须填补的时候。
创始人获刑后,谁来为品牌“刮骨疗毒”?
庄建玲的终审判决,是司法对“美容+大健康”诈骗模式的一次重击。但判决之下,一个更深层的问题浮出水面:
如果莎蔓莉莎希望继续经营,它需要回答以下几个问题:是否已建立独立于创始人的合规审查机制?是否已对全国门店进行话术与定价的全面整改?是否已设立消费者预付资金的安全托管机制?是否愿意公开道歉并主动接受第三方监督?
美容行业不是法外之地。创始人获刑,应成为企业“刮骨疗毒”的起点,而非“照常营业”的借口。如果连最高决策者的刑事判决都无法触动门店的经营逻辑,那么消费者有理由怀疑:这个品牌未汲取教训,仍在沿用过去的逻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