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于
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
非法储存、运输、销售
烟花爆竹等行为
不仅违法
还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近日
肥东县公安局查处2起
非法储存
烟花爆竹案件
2月22日
众兴派出所
联合乡镇应急、市监等部门
在辖区内开展
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在检查至辖区某商店时
发现店主神情紧张、行为不自然
民警随即开展深入检查
最终在其仓库内发现
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70余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目前
查获的烟花爆竹已被收缴
嫌疑人张某
因非法存储危险物质
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2月23日
石塘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
辖区一房屋内
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民警立即开展核查
发现一无人居住的屋内
共堆放20余箱烟花爆竹
且旁边堆满各类纸张
一旦着火后果不堪设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目前
烟花爆竹已被全部收缴
安全隐患成功消除
嫌疑人黄某
因非法存储危险物质
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
根据《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全市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经营、燃放任何种类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关注自身安全,发现身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从严查处、消除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来源:肥东公安 众兴派出所 石塘派出所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声明:本文内容系转载,图片和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与本公众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