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大多知道天理,似乎天理昭彰,无处不在,报应彰显。那么所谓的天理到底指什么?
很多人只是说要遵从天理,却并不知道天理指什么。或许在他们的意识里,天理是指封建统治阶级宣扬的道德。顺应这种道德,就算是顺应天道,不顺应这种道德,就算是违背天道,会被天理惩罚,或者说会被天惩罚,而所谓的天不是指有形的天空,而是指无形的天神。皇帝自称天子,要代表天来行天道,或者说他们是天神的使者,要代替天神来统治人间。皇帝颁布的政策和法律是符合天道的,而这种所谓的天道,只是皇帝宣扬的天道,人们也就相信了。因为绝大多数人都是农民,不读书,不识字,会听皇帝的号令,听官员的宣传,当然就认为皇帝有天命在身,起码是带着使命到人间来的。皇帝有可能前辈子是神,这辈子是人,要到人间来历劫,但他并没有历经劫难,而是成为了真龙天子。老百姓前辈子还是老百姓,或者前辈子有可能是动物、植物,这辈子就只能当牛做马,辛辛苦苦劳动,却获得的粮食不多。朱熹主张“存天理,灭人欲”。所谓的天理并没有说明,或者说天理是一种纯粹抽象的观念,是产生宇宙万物的神秘根源,也包括产生人和精神的神秘根源,是大千世界无穷变化的最初原因。宋明理学家把理从人身上分离出去,认为理会独立于人而存在,尤其是朱熹哲学这样认为,揭示了理学思辨结构及其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社会作用。这种理是纯粹的理性,脱离了任何个体,抽去了一切偶然性的逻辑范畴。似乎这种理是不变的,是代代相传的,其实只是封建士大夫塑造了这种理的观念,而不是真的脱离人身存在的东西。
哲学家冯友兰曾经把理学简称为“讲理之学”。其实讲理是一种美德,是否讲理可以当做衡量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一杆标尺。有人要讲理,有人不讲理,但这种理与理学说的理关系不大。朱熹有个形象的比喻,理要跨在马上或搭在气上,但马和气只是“生物之具”,它们可以死,可以灭,而理却是永存的。理之所以要跨上马,搭上气,不过为了显示自己,它是生物之本。也就是说,朱熹知道这种理只是一种人类观念的产物,要依附于实体物质存在,而不会脱离实体物质独立存在,但偏偏又认为这样的理可以独立于人身之外,超出人的身体独立存在。那么这样的理就具有了一定的正当性,也具有了一定的客观属性,其实这两种性质都是理学赋予的,却不是真实存在的,以至于理学家往往顺应皇帝的意图,把理学弄成了遵守封建伦理纲常的学问。或者说,天理实际上只是封建伦理纲常的一套说法而已。皇帝除了用法律治理天下,就是用理学统治人们的头脑,尤其是宋明时期,理学比较发达,而之前的皇帝要有一套自己的说法,用神权来统治人们的头脑,以至于理学和神学搭上了边界,甚至理学本身有了很多神学的因素。
理学并不是神学,也不是理论上的人道主义,只不过将儒家伦理学加以哲学化,同时变异为封建伦理纲常的学问。理学家要宣扬理学,本身就是要张扬自己的思想,却往往被权力系统利用,不得不往皇帝宣传的思想上靠,最终理学被权力支配,却成了饮鸩止渴。本来理学家想借助权力推行自己的思想,却遭到了权力的反噬,丢掉了自己的本心,最终让理学成为封建思想的传声筒,也成了一种宣传工具。虽然理学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也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但理学被权力系统挟持之后,就变成了宣扬封建伦理纲常的学问,而所谓的天理就是这种伦理观念,而不是什么天道的学问。天道本身是虚无的,老天自己也不会说话,需要有代言人,而这种代言人恰恰是权贵。权贵自觉当了老天的代言人,要代替老天来发言,实际上老天根本不存在,存在的是物质实体的天空。而所谓神灵的天,只是统治阶级口中说的神灵,却不是真正的神灵,或者说世间本没有神,只不过很多人迷信神灵,就认为存在着神灵而已。有人把世间存在的神秘力量称为神灵,加以顶礼膜拜,却不知道这种神秘力量本身属于双刃剑,既能行善,也能作恶。
有人在荒无人烟的山谷中转不出来,最终死在了里面。他的亲戚朋友找到他之后,认为那个地方有神灵,起码有山神,不能随意到那个地方,就要顶礼膜拜。其实他们并不知道那个地方的地磁力量比较强,仪器到那个地方往往会失灵,人往往会迷失方向。他们认为是鬼神在作祟,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而是有科学的解释,但古人并没有什么科学精神。他们往往会用神学的观点来判断,会用理学的观点来判断,甚至把那个地方设为禁区,不让人们随便接近,也附带了很多迷信的说法。甚至很多附近的国家都把那个地方视为荒蛮之地,人不能接近,更不能进去。就像现在一些国家把无人涉足的领域称为无人区一样,封禁起来,不让人们随便进入。难道这个地方是天道彰显,要警示和教育人们吗?倘若人们始终不知道这个地方存在,就不会停止对自然的探索,也不会停止开发的脚步。倘若这个地方存在,很多人都知道了,既不能探索,也不能开发,那么人们就知道自然的伟大,或许正是天道彰显的标志,其实仍然是人类自己设置了障碍,只不过科学没有发展到探索无人区的地步,没有发展到开发无人区的地步而已。费尔巴哈说:“理性的主体只是人。”离开了人的世界,理性就会出手,就会变质,而所谓的理性只是封建伦理纲常的代名词,往往被封建统治阶级利用。天理似乎是最大的理,人不能违背。实际上这种天理有一定的合理成分,有对老百姓有利的一方面,就像“天理昭彰,报应轮回”一样,还有就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虽然有时候只是老百姓自我安慰,并不能实现这样的天理,但老百姓心目中有这样的天理,也就有了光辉的民本主义思想和平等的思想,只不过没有实现而已,或者说在天理面前,他们找到了存在感。
所谓的天理就是封建统治阶级宣扬的天理,甚至可以离开主体的人而存在,其实只是被塑造了,被利用了,世界上根本上没有所谓的天理。弱肉强食算是自然法则,尤其是在社会不稳定的情况下,往往会出现弱肉强食的现象,似乎这才是天理,而所谓温文尔雅的道德不是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