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王玮 张海陵 蔡铭毓 记者 刘媛)2月28日上午,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施行五周年,泰州市在长江禁捕执法基地举行“法护长江五载 共绘绿水青山”增殖放流活动。4000多尾中华鲟、胭脂鱼、长吻鮠等珍稀鱼苗被集体放流长江,泰州多部门以实际行动重建水域生态平衡、守护长江生命家园。
据介绍,本次活动由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泰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主办,兴化市人民法院、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共同承办。泰州市相关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等一同参与,共同见证这场兼具法治意义与生态价值的公益行动。
上午9时30分,活动正式启动。兴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剑峰发表致辞,全面回顾了近年来泰州法院立足司法职能,护航长江生态保护的坚实实践与丰硕成果。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广洲宣布增殖放流活动正式开始,参与人员有序配合,共同开展放流作业。
活动现场,120尾中华鲟——这一在地球上繁衍了1.4亿年、被誉为“水中大熊猫”的珍稀物种,2000尾素有“亚洲美人鱼”之称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以及2000尾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淡水鱼类长吻鮠,这些都是经过严格检疫的鱼苗,在工作人员的精心护送下,缓缓游入长江碧波之中。一尾尾鱼苗欢快入江,灵动穿梭。“以前是撒网捕鱼,如今是放苗护江。”省人大代表,泰州三福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屹峰深有感触地说,生态保护的理念已深深扎根在泰州大地。
放流活动结束后,参与活动的领导一行实地察看了长江流域泰州段生态环境保护现状。最新监测数据显示,随着各项生态保护措施落地生根、见行见效,长江泰州段鱼类资源总量逐步回升,生物多样性持续改善。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五年来,泰州市始终将其作为守护母亲河的根本遵循和有力利剑,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筑牢生态防护底线的同时,持续深耕生态修复工作,不断补充与完善长江生物链,重建长江生命网络,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供图:陈戴涛 欣旭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