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刘嫚 发自北京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编选发布了多批专题指导性案例,2026年度指导性案例编选发布有何计划?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回应南都记者提问时表示,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49批279件指导性案例,2026年度指导性案例立项计划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审议通过,涵盖维护金融安全、追逃追赃及跨境腐败治理、商标注册与保护、司法反垄断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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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周加海介绍,案例生动鲜活、针对性强、易于理解和把握,具有多方面独特而重要的功能价值:既能为法官办案提供指引,保障法律统一适用,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助力做实定分止争;也能为社会各界学法用法提供鲜活素材,促进提升法治意识,理性把握诉讼预期,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还能为理论研究提供实践样本,促进繁荣法学研究,深化理论实践互动,等等。

周加海介绍,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正式建立指导性案例制度。指导性案例对各级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办理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共发布49批279件指导性案例,在统一裁判标准、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周加海称,近年来,指导性案例的编选、发布机制不断优化:一是建立指导性案例年度立项制度,即结合一段时期的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审判实践突出需求和社会关切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新一年的指导性案例选题,确保相关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及时高效开展,让指导性案例能够更好地服务大局、指导审判、回应关切;二是主要采取专题形式发布指导性案例,先后发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数据权益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刑事等多批专题指导性案例,案例指导的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更加显著。

周加海还透露,2026年度指导性案例立项计划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审议通过,涵盖维护金融安全、追逃追赃及跨境腐败治理、商标注册与保护、司法反垄断等多个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