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新闻,觉得判决太仁慈了!

这样好吗?

新闻说,广西女子李某捡到价值6000元的华为手机后,

关机并藏匿4个月,失主通过Wi-Fi信号扫描锁定李某住所后报警。

手机被追回时数据已被清空,法院最终判决李某赔偿失主3800元。

看到这个判决我觉得有点轻啊,只是赔偿手机3800块钱,好像说不过去吧?因为这个女的主观意识就是想把手机据为己有。

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这么觉得吗?

当然了还是支持判决的,只不过说一下自己的想法而已。希望这个人能吃一堑长一智,从此长点心!你也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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