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有几十万粉丝的网红“数据分析师”臧否简化字,说“被简化了的汉字,缺少了它本该有的意义,我挺认同。……不得不说,简化字在一定程度上确实损失了汉字原本的韵味和意义”。
其文中,贴出了一张图片,包括“亲—親却不见;爱—愛却无心;产—産却不生”等等。
说得挺有道理是吧?
不好意思,貌似“高大上”的吐槽,却可惜没“吐”在“槽点”上,反而不经意间显露出对简化字如何简化,以及汉字数千年演化历史缺乏足够的了解。
就来说说“无心”的“爱”。
的确,相当长的时间里,“爱”写为“愛”。
可是,在古人那里,“愛”字本义,并非“有心之愛”,而是汉字六书构字法中所说的“假借字”。
“愛”字本义是什么?
《说文·夊部》:“愛,行皃(貌)也。从夊,㤅声。” 又:“夊,行迟曳夊夊也。……凡夊之属皆从夊。”
照此说,“夊”,是趿拉着鞋缓慢行走;凡是“从夊(以‘夊’为部首)”的字,本义都与“行走”有关。
可以为证的,是“慶(庆)”字。
《说文》:“慶,行贺人也。从心、夊。” 又:“贺,以礼奉人,慶也。”
或许为强调“心诚”,许慎将“慶”收入《心部》,然而除了“从心”也仍然“从夊”。
段玉裁《注》:“从夊,故云‘行贺人’……谓心所喜而行也。”
这应该是“从夊”诸字的古人造字初心。
“愛”,后来如何从“行走貌”假借为“有心之愛”?
所谓“有心之愛”的本字,是《说文》“愛”条中所说的“㤅声”之“㤅”。
《说文·心部》:“㤅,惠也。” 又:“惠,仁也”;“仁,亲也。”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今字假愛为㤅,而㤅废矣。愛,行皃也。”
此一假借,约发生于战国末年,并与秦篆有关。
甲骨文中,目前未见“㤅”及“愛”字。
金文中,西周亦无“㤅”和“愛”字。
如《说文》所云,更早的古人,使用“惠”“仁”“亲”等表达“有心之愛”。
或曰,《论语·颜渊》记载孔子与弟子颜渊的对话:“樊迟问仁。子曰:‘爱人。’”
《孟子·离娄下》则明确有了“仁者爱人”一语。
是不是春秋末年,已经有了“㤅”或“愛”字及所对应的语言呢?
目前,尚未发现相关考古证据。
但需知道,《论语》多处记载曾子(前505—前435)晚年事迹,并提及他去世前的对话,说明成书必晚于曾子活动期。结合出土文献与学术考证,《论语》成书时间,约为公元前420年—前400年,即战国初年。
当然,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因而相应文字一定晚于语言的出现。
出土文献可见最早的“㤅”字,出现于战国早中晚期的燕、中山、三晋、楚等——
彝器铭文:燕侯载器(战国早中期);中山王厝方壶(前314年)、妾字囗壶(同上)。
玺印:三晋忠㤅玺(战国中期)。
楚系简帛:楚简《孔子诗论》(战国中期,约前350年左右);包山楚简(战国中期偏晚,约前316年);郭店楚简《老子甲》《缁衣》《五行》(战国晚期偏早,前300年左右)
以上彝器铭文及简帛中,皆有“㤅”字而无“愛”。
大差不差,这应该是可与《论语》中的“樊迟问仁。子曰:‘爱人。’”相衔接的。
史上,“愛”字最早出现于秦篆中。
如,《睡虎地秦简》(书写于约前246—前217年);如《里耶秦简》(简文年号自前222—前208年)。
以上秦简中,有“愛”字而无“㤅”字。
需注意的是,《睡虎地秦简》中,“愛”假借为“㤅”,仅见于“择吉占卜”篇章,如《日书乙种82》:“以娶妻,女子愛囗(之)”;《日书乙种100》:“生子,人爱之。”
《里耶秦简》中,“愛”字,仅见用于人名,与“情感”无关。如“9-1566”号简:“蛮夷爱(释文:蛮夷人某,名字叫‘愛’)”
战国争雄,文字各异。所以,秦皇统一六国后有了“书同文”。
书同文,以秦篆(小篆)为标准文字,尽管里面仍然有“㤅”字,不过书写使用亦以秦为基准——于是“愛”假借“㤅”便发生了——秦篆中又产生了秦隶,之后的汉隶则将当时“常用字”的字形字义大致确定了下来。
这就是由“㤅”到“愛”的演变过程。
若没有上述过程,或许“愛”根本不用“简化”——使用“㤅”,不是已经很“简化”了吗?
许慎,在《说文》“㤅”字条下,还收入了“㤅”的“古字”——“上既下心”——原来,“㤅”也是简化字——“上既下心”,或为孔子“仁者爱人”之“爱”也未可知。
进一步说,“爱”之“有爱无心”,并不是新中国才实行的规范简化字。
汉字肇始,当为贵族巫觋集团用于占卜,是为与神灵沟通的媒介。之后,其使用,逐渐向政治、经济、历史、司法、民生等领域扩展,春秋战国前后已进入民间——孔子办私学当为例证。
秦汉之后,汉字普及率和使用频次进一步提高,因而有了草书、行书——汉代行政文书、军情羽檄激增,隶书规整难写,书写者为“赴急”而省笔、连笔,形成隶草(草书雏形)。西汉史游《急就章》,将民间草写规整为章草(字字独立、保留隶意);再至魏晋王羲之,去隶意、增连带,演为今草。
王羲之《十七帖》《执手帖》中,“愛”字之“心”已基本省略。王献之《先夜帖》《汤酒帖》则更进一步,“心”与“夊”已形似“友”字。
这是“有爱无心”的起步。
北魏、隋代碑刻中,“愛”字多有“无心”字迹。
盛唐颜真卿《多宝塔碑》《颜勤礼碑》等经典颜楷碑帖中,“愛”之“心”亦以“一”代之。
至宋元明清,刻本、民间、书法里,“无心”之“爱”,一直是常用俗字,且越加普遍。
新中国建立后,1956年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收录了“爱”,替代“愛”,所遵循的是“约定俗成”和“述而不作”原则。
古人将“上既下心”简化为“㤅”;秦人又假借“愛”代“㤅”;草书为“急就”而“省心”,到唐楷从之;再到千余年间社会普遍使用“无心之爱”——现代规范简化字为“爱”,难道不可以么?
草书与行书的产生,本质上,是汉字在效率优先与文字演变双重驱动下的自然革新;核心目的,是为应对日常书写的快捷需求,从隶书母体中快速脱胎,最终成为兼顾实用与审美的书体。
汉字,终归不是贵族文化集团的独享奢侈品,易写易识易记应是显著特征——其作为汉语的符号,即便纯为“记号”亦不会使文化传承断层。
从“上既下心”到“㤅”到“愛”,再到“爱”,其承载的类如“仁者爱人”的内涵并不曾丢失。
有时候,揶揄“亲親却不见;爱无心;产産却不生”等等,多少会令人觉得有些矫情的。
所谓“亲親却不见”“产産却不生”等,“亲”“产”也是民间使用了逾千年的“俗字”。
普罗大众,任何时候都该是汉字主要的使用者和传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