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云浮市日前正式发布2026年西江水域春季禁渔期通告。今年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区域覆盖全市管辖的西江干流、支流公共自然水域,包括西江、罗定江、新兴江、南山河及其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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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告,禁渔期间,上述水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市民以娱乐性垂钓或手工采集方式零星获得水产品的行为,不属于捕捞作业,不在禁止范围内。电鱼、炸鱼、毒鱼等禁用方法被明确禁止。市农业农村部门提醒,凡违反禁渔期、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价值5000元以上,或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等情形,均属立案追诉范围。
此外,根据《云浮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制度》,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且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还将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市民如发现电鱼、毒鱼、炸鱼等涉嫌犯罪行为,可直接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其他非法捕捞行为可向当地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举报。
此次禁渔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广东省渔业管理条例》以及农业农村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文件精神,各县(市、区)还可根据实际,将辖区内其他需要保护的水域纳入禁渔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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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云浮通
一审丨黎嘉慧
二审丨邓可强
三审丨汪远志
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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