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是全国首部流域专门法律。施行5年来,重庆在长江保护修复上交出“高分报表”。
2月27日,重庆举行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大环资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农业农村委、重庆海事局等部门现场晒出长江保护修复的5年成绩单。
这份成绩单背后,有哪些“重庆探索”呢?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明现场介绍时提到多项有重庆辨识度的举措。
敢闯敢试显上游担当
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不少重庆探索成了“样板”,展现出上游担当。
重庆创立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出台全国首部河长制条例,开展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川渝协同立法,制定页岩气开采、临江河流域工业污水等7个行业、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重庆颁布全国首部将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列为强制实施要求的地方性法规——《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
5年来,重庆在长江干支流水域,开创性实施船舶污水“船上储存、交岸处置”,推动4000多艘船舶完成“零排放”改造,打通船舶污水上岸“最后一公里”。据统计,5年来,长江重庆段船舶违法排放行为下降90%,企业污染防治成本降低70%,累计减排污水超100万吨。
目前,重庆探索的船舶污水“零排放”治理模式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重庆经验”,逐步从长江流域推广至珠江等其他水系。
除此之外,重庆还在全国率先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长江、嘉陵江、乌江等8个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基本完成整治。
管网建设上重庆同样可圈可点。记者现场了解到,重庆城市建成区排水管网密度达15公里/平方公里、居西南地区第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大幅提升、跃居长江经济带省市前列。
新闻发布会现场。
协同联动共下“一盘棋”
长江是流动的,保护也必须是联动的。从“水里”到“岸上”的系统治理,从来都不是重庆一地和环保部门一家的“独角戏”,需要流域协同和部门联动共下“一盘棋”。
为此,重庆坚持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落实长江流域川渝、渝鄂及乌江流域渝黔、酉水流域渝湘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化川渝跨界河流一体化治理,建立川渝联动督察等机制,累计实施6条跨界流域161个治理项目。同时,同步强化协同防控支撑,建立了渝、川、鄂、湘、黔五省市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实现了375条重要河流的“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
刘明现场介绍,重庆还以数智为牵引,提升“巴渝治水”实战实效,联动22个部门900余项数据,汇集感知点1.8万余个,问题发现、溯源和处置效率均提升80%以上,闭环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4000余个。同步推广的“长江治渔”特色应用,实现自主巡江、自动预警,将禁渔违法行为核查处置时长从数天缩短至2小时以内。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在于把条文从纸上落到地上。重庆市人大环资委专职副主任委员许辉说,重庆实现了对全市38个区县执法检查“全覆盖”,同时紧盯问题闭环整改,推动上下游司法执法联动,形成保护合力。
“这5年来,长江生态保护法治刚性持续彰显,违法行为得到有力震慑。”许辉提到,截至2025年底,全市公安机关侦破非法捕捞、非法采矿、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2623件,对破坏长江生态行为“零容忍”。
单科考试变综合测评
过去评价一条河好不好,主要看水质——化学指标达不达标。以后的标准,将更加立体和“苛刻”。
刘明解读了一个关键转变:以“十五五”为起点,水生态环境目标将从单纯看“好Ⅲ类水比例”,转向综合评价“优良水体比例”。这意味着,评估体系从“水环境质量”单科考试,升级为水质与生态并重的综合测评。
具体怎么考?针对河流,要看住在河底的“小家伙们”——底栖动物(BQI),要看水蚯蚓、螺、蚌、蜉蝣幼虫等水底“居民”过得好不好,它们对水质变化极为敏感,是河流生态健康的“天然监测员”。
针对湖库,则要评估“综合营养状态指数”,判断是否富营养化,会不会“水华”泛滥。重庆将加强全市162个水生态监测点位的工作,为每一条重点河流绘制“生态体检报告”。
现在的长江干流重庆段,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监测到的土著鱼类较禁捕前增加52种,长江鲟、胭脂鱼、岩原鲤等珍稀濒危鱼类重现水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提升2个等级,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示范效应日益凸显。
2026年重庆也定下小目标:到年底,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调整后的63个国控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93.6%、保持长江流域省市前列,美丽河湖建成比例达20%。
上游新闻记者 郭发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