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当前,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阻碍行业高质量发展。全省住建系统聚焦标前、标中、标后关键环节和重点主体,组织查处一批应招未招、围标串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案例1:贵阳市修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处物流园大棚工程规避招标违法活动
修文县某物流园新增、临建大棚工程项目,总投资3434万元,全部使用国有资金,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该项目目前已建成投用,但其在招投标环节规避法定程序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未进入公共资源中心进行交易,未在法定媒介上发布招标公告,整个招标投标活动未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2025年9月12日,修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该项目的违法事实移交修文县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2025年12月22日,修文县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对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处罚款25.75万元。
案例2:六盘水市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处某综合整治项目围标串标违法活动
2024年5月30日,钟山区某综合整治项目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6月27日贵州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1449万元投标价成为中标人。经查,投标时贵州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串通投标。钟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1月16日将违法事实移交钟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钟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相关规定,于2025年4月18日对贵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7.3万元、于2025年4月24日对贵州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9.5万元及主要责任人员郭某处罚款0.62万元、于2025年4月24日对贵州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7.3万元。
案例3:黔南州福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处某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违法分包活动
福泉市某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总承包单位福泉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17573万元中标后,违反合同约定,将地下室地坪漆及标识标牌工程以190万元分包给福泉市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福泉市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又将地下室地坪漆及标识标牌工程转包由自然人邹某实施,结算价为145.8万元。2025年2月28日,福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该项目违法事实移交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1月4日,福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相关规定,分别对总承包单位福泉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10870元,对分包单位福泉市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处罚款9153元、没收违法所得4185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