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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25期】
春节收假第一天,汝城县人民法院干警迅速收心归位,以饱满状态投入审判工作,通过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新年司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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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黄某驾驶无号牌正三轮摩托车搭载其孙女沿省道346由东往西行驶时,与欧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造成黄某重伤死亡、其孙女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欧某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承担次要责任。肇事车辆车主为阳某,因多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黄某家属将欧某、车主阳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0余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人员伤亡,赔偿事宜亟待解决,决定将矛盾化解在庭前。春节收假后,法官积极主动对接各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梳理争议焦点,围绕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核心问题逐一沟通协调。经过不懈努力,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及欧某共同赔偿黄某家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1万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此次庭前快速调解,是汝城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法院以节后“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用快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以实干担当守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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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林 晨
「编 辑」谭 娟
「一 审」唐盼霞
「二 审」胡敏刚
「三 审」张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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