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快快快,让我们把协议签了,这紧赶慢赶,总算能在过年前把这事都给结了。”腊月十二早上,杨先生一路小跑进了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一见到法官陈蕊,脸上就笑开了。
他的发尾还缀着细密的雨珠,应该是一心惦记调解的事,顾不上打伞。见状,陈法官也笑着说道:“距离过年还有半个月,只要你保证尾款能在除夕前付清,这年一定能过好。”
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
原来,杨先生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的欠款方,他经营的一家小型建材公司,欠着供应商梁先生4.8万余元货款。2025年12月,梁先生将其诉至濠江法院。
调解过程中,杨先生愁眉苦脸:“我们这小公司,每年年底都没有新订单,就靠着收尾款给员工发工资奖金,让他们可以回家过年,余钱是真没有了。”更坦白,每年这个时候资金周转都比较难,过完年会好很多。
梁先生一听就来气,瞪着眼睛质问道:“就你们要过年,我们的员工不用过?谁同意你再拖到年后?”
考虑到梁先生是因年关将近,急于回款才同意调解,陈法官赶紧开导杨先生:“你也不是恶意拖欠,尽早还款更是做生意的本分,既然想调解,就得拿出诚意,努力在年前把钱还了。”
杨先生思前想后,信心依旧不是很足,但经过陈法官说理,他也对梁先生的压力感同身受,年底要结货款、发工资、发福利等等,梁先生背后,还有许多人在等这笔钱。
为此,双方还是收敛情绪,继续协商年前分期还款方案。然而,到了要签协议前夕,梁先生突然提出,让杨先生先支付2万元,剩余款项再另外协商,这让杨先生有点措手不及。
眼看春节临近,法官果断调整方案,延长调解期限30天,为杨先生争取筹款时间。“咱们目标一致——过个好年!”她鼓励道。
腊月十一晚,放心不下的陈法官联系上杨先生,确认资金落实情况,得知还差一点点,便再三强调诚信履约的重要性,明确告知其违约后果。
悬了一晚上的心,直到看见杨先生的笑容,确定调解方案依约履行,才安稳落下。
当着陈法官的面,杨先生郑重承诺一定在年前还清剩余全部货款,双方签下调解协议,握手言和,“大家一起过个好年!”
走出法院,街头年花争艳,年味扑面而来。一场纠纷的化解,不仅结了账单,更暖了人心。
来源:汕头中院 濠江法院
审核:黄慧辰
编校:何雪娜
采写:马卓尔 邱梓喆 吴颖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