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莆田“两名初中生扶老人反被索赔22万”事件刷屏全网,看得无数人寒心又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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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很简单:两名女孩骑电动车路过,见老人骑车摔倒好心扶起,结果反被老人一口咬定是被她们“吓到摔倒”,直接索赔22万。更让大家难以接受的是,交警认定这是一起**“无接触交通事故”,判两个孩子承担次要责任**。

一时间,舆论炸了:

没碰、没撞、没刮、没蹭,只是路过,就要担责赔钱?

那以后路上见到老人摔倒,谁还敢扶?

是不是以后只要有人摔倒,往旁边人身上一赖,就能索赔成功?

照这个逻辑,难道我在路上瞅你一眼,也要被讹上一个“次要责任”吗?

官方给出的解释是,“无接触交通事故”并不以物理碰撞为必要条件,只要存在因果关系即可认定。可在普通人眼里,这一认定一旦被滥用,就会变成**“谁弱谁有理、谁倒谁索赔”**的护身符,让做好事的人步步惊心、让守规矩的人担惊受怕。

尽管律师指出,两名女孩存在转弯违规、涉嫌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并非完全无过错,但舆论的怒火,本质上是怕**“扶不扶”的道德困境,又多了一道法律枷锁**。

大家怕的不是法条,而是寒心:

明明是伸手相助,最后变成责任缠身;

明明是一片好心,换来巨额索赔;

明明没发生任何接触,却要为别人的摔倒买单。

长此以往,谁还敢见义勇为?谁还愿意伸出援手?只会让更多人选择冷漠旁观,让社会的善意一点点被消耗殆尽。

我们支持依法定责,但更希望法律能守住公平、护住善良。

可以讲责任,可以讲规则,但不能让做好事的人,被一句“无接触”吓得不敢动。

别再寒了好人的心。

如果连扶人都要提心吊胆,如果连路过都可能被讹责,那以后在路上,我们还能安心地多看一眼、多帮一下吗?

别让“无接触事故”,变成无底线讹人的挡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