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上午,云南罗平金鸡服务区发生一起令人气愤的大型犬伤人事件。山东游客小杨一家在服务区休息时,其母亲被一辆未关车门车辆里冲出的德国牧羊犬两次扑咬,导致右侧股骨颈骨折、头面部挫裂伤,术后仍在ICU观察。更让人心寒的是,狗主人从最初承诺全权负责,到得知手术费需两三万元后态度大变,仅转1000元就逼迫伤者走医保报销,被拒后竟放话“不走医保一分不拿”,调解无果后直接驾车离开。受害家庭滞留在异地,一边照料重伤老人,一边等待处理结果,而伤人者却逍遥自在,这一幕真的太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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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件事的荒诞之处在于,伤人的是狗,耍横的却是人。老人在公共服务区正常散步,没有任何过错,狗主人未关好车门、未约束烈性犬,导致老人两次被撕咬,重伤住院,本应承担全部责任。可现实是,狗主人毫无愧疚与担当,把法律责任抛在脑后,用最无赖的方式推卸责任,甚至拿赔偿要挟受害者违规骗保。明明是加害者,却摆出一副“我弱我有理”的姿态,把痛苦和压力全丢给受害者,这种反差让人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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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疑惑,明明法律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饲养人要承担侵权责任,禁养烈性犬伤人更要全责,为什么狗主人还敢如此嚣张?归根到底,还是法律的威慑力没有真正落地。当前养犬伤人事件频发,不少地方存在监管漏洞,违规养犬、不牵绳、不束犬的行为屡禁不止,日常处罚多以警告、小额罚款为主,难以形成震慑。一旦发生伤人事故,狗主人往往能拖就拖、能赖就赖,即便警方立案调解,也缺乏强制执行力,受害者只能耗时耗力走诉讼程序,维权成本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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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狗主人来说,违规养犬的成本太低,伤人后耍赖的代价太小,自然有恃无恐。他们清楚,受害者大多是普通百姓,异地维权、打官司耗时费力,很可能被迫妥协。而法律条文的刚性约束,在实际执行中被打了折扣,没有让无良狗主人感受到切肤之痛,也就无法从根本上遏制这类恶行。

老人还在ICU观察,后续治疗、康复需要大量费用,一家人被困异乡,身心俱疲。我们期待警方尽快依法处理,让狗主人承担应有的民事赔偿,若伤情严重,更要追究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更重要的是,要以此事为契机,强化养犬管理,加大对违规养犬、伤人拒赔行为的处罚力度,让法律长出“牙齿”,真正形成震慑。

只有让养狗人敬畏规则、敬畏法律,让伤人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才能让普通人在公共场合不用提心吊胆,不用在遭受无妄之灾后,还要面对伤人者的蛮横与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