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什么玩笑?”陕西一女子因为工作繁忙来不及准备年夜饭,就提前在饭店花250元订了一份,结果当天派骑手去取餐却发现被放了鸽子。女子气冲冲找商家理论,对方却表示:下次到店“多送个菜”当补偿。
- 这究竟是咋回事?
据媒体报道,王女士和爱人平时工作忙得脚不沾地,今年过年,两口子实在没空去菜市场挤,也没时间煎炒烹炸,就想着图个省事,提前在手机上动动手指,把年夜饭搞定。
2月15日,王女士特意在外卖平台选了口碑还不错的兰湘子湘菜小炒立丰国际店,花了250多元下单,并且专门预约在2月16日除夕傍晚6点多送到家。
王女士心里满是期待,想象着一家三口不用进厨房,就能吃上热乎丰盛的年夜饭,安安稳稳看春晚、过新年。她怎么也没料到,这场提前准备好的团圆饭,最后会变成一场空。
除夕当天下午,王女士还在公司加班,家里丈夫和孩子都在等着年夜饭上桌。可一直等到晚上7点多,年夜饭不仅没送到,她反而先接到了外卖骑手的电话。
骑手无奈地告诉她:我到店了,可这家店大门紧锁已关门了,根本取不了餐。听到这话,王女士当场就懵了。她赶紧拨打商家电话,可连打好几个都没人接听。
无奈之下,她只能联系外卖平台客服,得到的答复更是让她心凉:商家确实已经闭店,这单年夜饭送不了了。
王女士又急又气,只能在平台上随便找了家营业的小店,匆匆点了些简单饭菜。一家人就这样凑合吃了顿无比潦草的年夜饭,原本温馨的节日氛围,瞬间荡然无存。
更让王女士难以接受的是,从商家关门、订单无法配送,再到骑手空跑,自始至终,商家和平台没有一个人主动给她打过电话,没有一句解释,更没有一句道歉。仿佛她这250多元的年夜饭订单,从来没有存在过一样。
大年初一,王女士越想越生气,打开平台一看,商家竟在没任何告知情况下,直接把250多元的餐费原路退回了。客服只愿意赔偿60元代金券,商家更是轻描淡写地说,下次到店吃饭多送一个菜当作补偿。这样的处理方式,彻底点燃了王女士的怒火。
60元代金券,能弥补我们全家除夕夜饿肚子的损失吗?下次送的一个菜?我敢去吃吗?谁知道会不会又被区别对待?
她表示,自己要的不是几十块钱的代金券,也不是一个免费菜品,而是商家该有的态度和对违约行为的负责。
好好的除夕被搅乱,一家人的团圆心情被破坏,根本不是这点小补偿就能弥补的。在王女士多次投诉、据理力争之后,商家最终才同意按照订餐金额给予一倍赔偿。
王女士说,她其实并不满意这个结果,但大过年的实在不想再影响心情,只能无奈接受。
事后记者联系到该门店,经理给出的解释更是让人无语:除夕当天店铺确实提前闭店了,其他当天的订单都及时通知了顾客。可王女士是2月15日提前预定的,店里系统里看不到这笔订单,所以没能通知她。
而记者查看该店铺对外公示的营业时间,明明写着2月10日到3月4日都是10:30-21:30营业,完全没有标注除夕当天会提前关门。这种隐瞒信息、临时闭店、不通知顾客的行为,明显已经违约。
针对此事,有网友评论,主要原因是金额太小了,如果不是250,而是25000,保证能看到订单信息。
有网友表示,光考虑你自己,咋不考虑一下店家呢,店里员工也要回家吃团圆饭的,万事换个角度考虑一下都没有这么多事的!
有网友建议,餐饮连锁马上公关,坏事变好事:1.安排副总以上人员上门真挚道歉;2.对餐费进行误一赔十补偿;3.正月十五元宵节派厨师上门现场免费制作;4.全程过程直播。有失误不可怕,在一定机会下,能将失误转化为商机。
综合上述情况来看,王女士于2月15日在平台下单、支付250余元、预约2月16日除夕傍晚配送年夜饭,商家接单并确认,双方餐饮服务合同依法成立,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商家公示除夕正常营业,却私自提前闭店,未按约定时间提供餐品与配送; 未以任何方式提前告知王女士,直至骑手到店才发现无法取餐。商家以“系统看不到早期预订订单”为由免责,不构成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
严格来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决定停业,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像这种收钱却不履约的行为,商家要承担的可不只是退款的责任。如果构成欺诈,还可能面临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其实这事说穿了,就是饭店不够重视消费者,责任心太差,既然接了顾客的订单,就该履行承诺,就算真的有特殊情况没法营业,提前打个电话、发个消息通知一声,也是最基本的尊重。
生意做大了,系统可以升级,管理可以完善,但如果缺了那份将心比心的诚意,丢掉了最基本的契约精神,再大的连锁品牌,在消费者心里也立不住。
对此,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