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屋被有关部门认定为“违建”后,当事人并非只能被动接受,而是拥有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权利,这些权利贯穿于整个拆除程序之中,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关键。其中,听证权和陈述申辩权尤为关键,它们就像两把保护伞,在拆除程序中为当事人遮风挡雨,是至关重要的保护机制。
下面为大家详细讲讲违建拆除的法定程序链条,这就像一条环环相扣的流程线,一步都不能错。
首先是立案调查环节,相关部门发现可能存在违建情况后,就会正式立案,展开调查,收集相关证据,确定房屋是否真的属于违建。接着进入告知与决定环节,如果调查确认是违建,相关部门就会把认定结果告知当事人,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比如说限期拆除决定)。
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理由,比如房屋有特殊的历史原因、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等,争取改变认定结果。如果当事人对处理决定有较大异议,还可以申请听证程序。在听证会上,当事人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相关部门也会认真听取,这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和行政机关平等对话、充分沟通的平台。
之后还有履行催告环节,相关部门会催促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自行拆除违建。如果当事人依旧不行动,才会进入最后的决定与执行环节,由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这里要特别强调,程序违法等同于拆除违法。也就是说,如果在上述任何一个环节,相关部门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操作,比如没有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或者没有依法举行听证会,那么整个拆除行为就是违法的。法律之所以设置这些权利,就是为了确保行政权力不能随意行使,要受到制度性的约束,从而为公民的重大财产权提供坚实保障。
所以,在此呼吁各位当事人,当面临房屋被认定为违建的情况时,一定要了解并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申辩陈述/要求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为自身权益筑牢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