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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四川乐山夹江县,有一位顾客在一家面馆二次续面时,被要求加收3元费用引发不满,但该店家招牌上注明“免费加米线/加面”。据该顾客拍摄的视频显示,店家报警后,民警调解后提出要帮顾客付钱,并称3元还不够自己的油钱。

虽然夹江县工作调查组发布的《致网民朋友们的一封信》中,既指出涉事面馆涉嫌违反《价格法》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拆除宣传店招并将依法处理,也指出民警处警不规范,将依规依纪处理,有望画上一个公正句号。但此次事件中有关各方“奇葩”表现带来了警示。

从涉事面馆角度来说,以“免费加米线/加面”为宣传语吸引客流,但在顾客二次续面时却不兑现承诺。可能在商家看来,已为顾客续过一次面,兑现了承诺;面馆是小本生意,很难承受免费二次续面。但既然在店招宣传中未标注“免费续面仅限一次”,就应该兑现N次续面。

商家未对免费续面次数进行标注,究竟是疏忽还是心存侥幸,值得追问。如果说当初疏忽了,就该为疏忽“买单”,但如果心存侥幸认为一般顾客不会二次续面,继而故意不标注续面次数以便最大化引流,那么顾客要求二次续面以及被监管部门处理,就是耍聪明时搞砸了。

如果说这起事件是一面“镜子”,要么照出了商家的马虎,要么照出了奸诈;既缺少法律常识,也缺少诚信意识。如今面临被监管部门依法处理,也是咎由自取。常言道,“事出反常必有妖”,无论商家店招宣传还是要求二次续面加钱,都是反常行为,被“镜子”照出来了。

作为执法人员的民警,按说应该不偏不倚、公正执法、公平调解,但出警民警却说“3块钱你都不愿意出”“还不够我油钱” ,前一句明显是坐歪了屁股说的话,后一句则“凸显自己”,背离执法为民职责,这两句话带有看不起顾客的意思。这是执法行为中的一种“妖气”。

另外,涉事顾客该不该反思,也值得探讨。此次事件中,涉事顾客明显是有理的一方,针对商家失信行为进行较真式维权,也值得肯定。但利用商家漏洞二次免费续面或N次续面,与某些买家利用网店标价错误“薅羊毛”有一定相似性,均存在占便宜的心理动机,也比较反常。

如今,餐饮行业里的“免费续面”现象并不少,这既是体谅某些顾客吃不饱,也是作为引流的一种方式。但如果宣传“免费续面”不清不楚,就很容易引发“续面纠纷”。除上述案例外,去年8月发生在河南郑州的“续面风波”——顾客第三次续面遭拒便给商家差评,引起热议。

我们要意识到,在市场经济中,商家“免费续面”并不是一种恩惠,而是在计算了顾客续面几率及成本后,所推出的一种营销活动,通过宣传自己的“大方”以及对饭量大顾客的“体恤”,来塑造“好商家”形象。但商家应以“明规则”“重诚信”的态度来实施这种营销活动。

也就是说,“免费续面”事件连续上演,也照出餐饮市场存在不少“反常之妖”,有的因为顾客较真、媒体报道,呈现在公众面前;而有的问题只是没有浮出水面而已。对此,行业协会要依法引导餐馆规范免费续面,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现场检查、普法,纠正反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