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今年3月15日福建莆田那起让全网心寒的事件吗?两名初中女生骑电动车路过,看见一女子骑车摔倒,毫不犹豫停下帮忙扶起。一句“扶了也没事”,却换来22万元的天价索赔——医药费才2万多,剩下的近20万,竟是“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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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认定这是“无碰撞事故”,因两名女生未满16岁违规骑车,且拐弯时未尽注意义务,需负次要责任。可问题是,她们根本没撞人,只是出于本能伸出了援手。如今却要为这份善意“买单”,甚至背负巨额赔偿,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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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那笔“弹性极大”的精神赔偿。伤者有没有严重到需要近20万精神抚慰?没人说得清。但两个孩子已经因此产生心理阴影,夜里睡不着、不敢出门,甚至开始怀疑:以后看到有人摔倒,还能不能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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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可当善意换来官司和索赔,谁还敢伸手?法律当然要讲责任,但更该守护人心。如果法院最终支持这笔高额索赔,那等于在告诉全社会:做好事有风险,扶人需谨慎。久而久之,街头摔倒无人敢扶,冷漠成了“自保”的常态——这真是我们想要的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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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不仅是在判一宗案子,更是在为整个社会的道德温度定调。请别让两个孩子的善举,成为压垮社会信任的最后一根稻草。
对此,你怎么看?如果你是家长,还敢教孩子“扶老人吗”?欢迎在评论区说出你的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