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福建“两名初中生扶摔倒女子反被定次责、遭索赔22万”的事,在网上吵翻了天。
看了新闻和评论区,我发现很多家长的心都悬了起来:我们从小教孩子要善良、要助人为乐,可万一帮出这么大麻烦,该怎么办?

没有接触,女孩为何要担责?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车都没碰到,凭什么判女孩有责?”
这其实是大家对“无接触交通事故”不太了解。
一位有26年从警经验的退休交警、现任律师,在仔细看过事发视频后,给出了非常专业的分析。他指出,判定责任的关键在于两点:危险原则和路权原则。
视频显示,老太太先是避让了一辆白色轿车,但已经顺利完成避让并恢复了正常骑行。随后,两名女孩骑着电动车从路口左转出现。
正是为了紧急避让这两辆突然出现的电动车,老太太才再次猛打方向,最终失控摔倒。因此,女孩们的出现,直接制造了迫使对方摔倒的险情。
律师还特别点出,两名女孩骑行时未靠道路右侧(几乎是逆行),通过路口时没有明显减速,也没有让行直行的老人。这些违反了交通法规中“观察、减速、让行”义务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
所以,交警判定女孩承担次要责任,并非“和稀泥”,而是有法律依据的。

22万索赔,法院会支持吗?
看到“22万”这个数字,几乎所有家长都倒吸一口凉气。评论区里也是吵翻了天。
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感觉就是个碰瓷的,哪有这样骑车的,整个人直接往地上倒的。”
也有不少法律常识的网友分析:“次责一般赔三成,如果伤者总损失是七八十万,22万法院可能会判;如果总损失只有十来万,那顶多也就判个三五万。”
这个分析很在理。交警定的“次责”是责任划分,但最终的赔偿金额,要由法院根据老太太的实际医疗费、伤残等级等合理损失来计算。
老太太一方可以索赔,但法院会依法核定,不会她说22万就是22万。
评论区里也有很多人提醒:“交警定责并非法院的终局依据。”

比赔钱更重的,是孩子的心理阴影
比起可能不会全赔的22万,更让我揪心的,是新闻里那句话:“女孩母亲:孩子已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阴影。”
这才是这件事最让人痛心的地方。
两个出于善意上前搀扶的孩子,本应是做了一件好事,结果却要成为被告,面对巨额索赔。
评论区里,类似“以后谁还敢去帮扶?” 的质疑声,获得了极高的点赞。这背后,是全社会对“助人反被伤”的深深无奈和恐惧。
我们当然要告诉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身安全。
这起事故中,女孩们骑车逆行、不减速的行为,确实需要批评和教育。
但我们也必须思考,当意外发生,一个孩子本能地选择去扶起摔倒的老人时,我们的法律和社会舆论,应该给她怎样的反馈?
是让一次本能的善意,变成未来几十年的心理枷锁,还是能在分清责任的同时,也保护和肯定那份珍贵的善良?
这起事件,对所有家长和孩子都是一次沉重的普法课,也是一次关于人性的拷问。
规则是冷冰冰的,但我们希望,最后的判决能有人情的温度。
希望法律能在分清责任的同时,别让那两个女孩,以及所有看着这件事的孩子,在心里悄悄关上了那扇乐于助人的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