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感到惊讶的是,现实生活中竟然存在着这样的情况:退休教师为政策上已经明确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从在职时就开始呼吁而且一直呼吁到了退休。之前看到有位湖北的退休教师发布的与此相关的信息(如下图所示),说该市退休教师依据省政府已发的文件精神维护自身的应得权益的维权之举已达十年之久。
湖北省政府2014年下发了26号文件,意在规范津补贴的发放标准以缩小待遇差别,但某市不顾省政府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调整的基本原则,将其解读为机关里的事业单位,将全体教师摒弃在该调整的范围之列,于是才有了退休教师的维权之举,当地总是敷衍应付并强令退休教师交流群成员退群并解散,此事至今得不到解决。
这些退休教师当中自然包括一些退休前就在为保障教师权益而呼吁并且退休后仍在继续不断呼吁的教师,为政策上规定的应得权益从退休前呼吁到退休后都难以得到落实不能不说是当地对相关政策规定的落实缺乏执行力,更是无视政策层面的规定和漠视教师群体的权益保障,让尊师重教完全成为了口头上的承诺。
国家层面对教育尤其是基础发展的重视从中央和地方两级教育投入的不断持续增长就可看出来,对支撑基础教育的中坚力量也就是教师队伍的重视从督促落实并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就可看出来,2020年年底前各地必须完成和实现教师工资“不低于”的法律规定的目标任务以及执行联动调整机制就是具体的例证。
尽管如此,但一直以来很多地方都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或借口随意拖欠、克扣或挪用教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乡村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班主任津贴、课后延时服务补助甚至是地方缴纳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保费用等等。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严重违规和违法行为,挫伤了教师从教积极性,影响了教师的生存和生活。
就像上面所提到的那个地方将政策文件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同步调整解读为机关中的事业单位而将教师群体排除在外。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将教师排除在外?机关中的事业单位?这样的理由或借口实在是让人感觉不可思议,同属事业单位人员的教师群体在进行津补贴调整时竟然被当成了非事业单位人员。
2023年4月,教育部在发布的《教师工作司2023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要按照之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提出的要求推动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随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对教师工资保障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这一“不低于”目标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