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 记者 老盈盈
2月13日,中国证监会官网披露了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风证券”)为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当代集团”)涉嫌违法提供融资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的相关信息。
经查,2020年至2022年期间,天风证券违法为原第一大股东当代集团提供融资、未按规定披露与当代集团关联交易,当代集团与天风证券共同实施相关违法行为,严重违反证券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拟依法对天风证券和当代集团合计处以2500万元的顶格罚款,对9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3480万元,对当代集团实际控制人艾路明、天风证券时任董事长余磊、时任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许欣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天风证券及有关人员在业务开展、内控合规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湖北证监局拟依法采取暂停相关业务、责令处分有关责任人员、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拟对天风证券、当代集团及有关责任人员依规顶格作出纪律处分。
2月13日,天风证券(601162.SH)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天风证券以自有资金和管理的客户资产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2020年至2022年期间,天风证券在当代集团的要求下,通过子公司资金划转、指定投资纾困项目、私募基金产品购买当代集团或其关联人发行的债券以及自营部门逆回购的方式累计为当代集团提供55.02亿元融资,其中天风证券已收回52.53亿元,剩余2.49亿元已通过当代集团破产管理人或管辖法院主张债权。
天风证券以管理的客户资产通过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为股东当代集团提供10.12亿元融资;通过在一级市场购买当代系债券,为股东当代集团提供4.92亿元融资;通过与2只私募基金开展当代系债券逆回购,为股东当代集团提供15.2亿元融资。此外,天风证券亦为股东武汉商贸的关联人光谷融资租赁、文峰股份的关联人薛某提供融资。
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认为,天风证券上述为当代集团、光谷融资租赁以及薛某提供融资的行为涉嫌违反2014年《证券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二款、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19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五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天风证券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其中包括天风证券通过子公司天风天睿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风天睿”)、天睿物业为当代集团提供融资,形成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却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天风证券未按规定披露与当代集团其他类型关联交易,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天风证券未按规定披露与光谷融资租赁关联交易,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认为,天风证券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嫌违反2014年《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2019年《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同日,天风证券股份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采取暂停相关业务及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事先告知书》(下称《事先告知书》)。《事先告知书》显示,天风天睿存在经营突破业务范围、管理的部分私募基金产品运作不规范等问题,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拟对天风天睿采取暂停新设私募基金产品1年及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事先告知书》亦指出,天风证券存在公司部分员工推介非公司代销的金融产品、违规与武汉当代天信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协同开展业务、违规销售福升安心稳健1号私募基金等问题,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拟对天风证券采取暂停开展代销私募金融产品业务2年、责令处分有关责任人员并报告结果、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作者 老盈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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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盈盈
主任。关注金融机构、资本市场及区域内重大新闻事件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