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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开启,春节档电影陆续上映,影院里孩子们的欢笑声渐起。2月11日下午,闵行区检察院“童心未闵”团队再次走进辖区部分影院,回访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检票口旁,优惠公示清晰醒目;售票窗口前,工作人员主动向带孩子的家长提醒:“小朋友可以享受优惠票价。”

这一变化,源于一堂普法课上学生的一句提问。去年12月初,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校园,为学生们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从校园安全聊到文化消费权益,当讲到“未成年人在影剧院等场所购票应当享受票价优惠”时,台下有学生举手:“老师,我和爸爸妈妈一起看电影,从来都是按大人的价格买票。”话音刚落,教室里响起一片附和:“我也是”“我没买过优惠票”。

这些来自生活的反馈,让原本停留在法条层面的讲解,变得格外真实。检察官一边耐心解释,一边把孩子们的疑问记在了心里。

课后,“童心未闵”团队并未就此止步。他们随即对辖区内影院展开走访调查,重点关注三个环节:售票窗口是否公示未成年人优惠政策?购票时是否主动提示?线上购票渠道是否有专属入口或政策提示?

结果显示,部分影院在落实未成年人票价优惠方面存在政策执行不统一、公示不醒目、信息不透明等问题,甚至有影院将优惠对象限定为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影剧院等场所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的规定相冲突。

“这些问题并不显眼,却侵犯了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检察官认为,一张小小的电影票,映射出的是制度执行中的“盲区”。

去年12月中旬,“童心未闵”团队将调查情况与区文旅局进行专题会商。在“闵行区影院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便利”工作座谈会上,检察官结合学生反馈和实地走访情况,阐明法律依据,指出影院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区文旅局从监管和执法层面提出明确要求。在充分沟通中,各方形成共识,未成年人观影优惠,不是“善意让利”,而是法律明确保障的权利。

在区文旅局指导推动下,多家影院迅速整改。在售票处、影厅入口等显著位置公示优惠政策,同步加强员工培训,主动向家长和未成年人提示购票优惠权益。

银幕上光影流转,检察守护悄然延伸。从一堂普法课上的举手提问,到一次公益诉讼推动的制度完善,闵行区检察院以“较真”的态度,把未成年人保护法落进了生活的细节里。

这个春节,电影为孩子们造梦,而检察官,正默默守护着每一个孩子的“光影梦”,让他们不仅在银幕上看见世界,更在生活中,看见自己被法律温柔保障的权益。

原标题:《未成年人观影优惠落实了吗?他们为一张电影票“较真”》

栏目编辑:顾莹颖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赵菊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