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封莉 北京报道
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主要情况和成效,并发布典型案例。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表示,针对食药安全问题具有类案高发、易反弹反复、链条长跨区域等特征,各级检察机关开展“类案集中攻坚”,用一体化履职破解食药治理难题。
张雪樵介绍,最高检组织全国省、市级检察院因地制宜选取348个“小切口”开展攻坚。各地检察机关紧盯本地最突出的痛点,精准发力、逐项突破。例如贵州省检察机关以“肉类食品安全”为小切口,聚焦私屠滥宰等11类顽疾开展全省集中攻坚,推动省政府部署多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兽药残留抽检合格率在整治期间提升至100%,并实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县级全覆盖,有效净化了肉类市场环境。青海省检察机关围绕“畜禽检验检疫”小切口,通过构建监督模型发现1200余份检验检疫证属于虚假开具或重复使用,涉及1.95万余只牛羊,经过全省集中攻坚,督促农业农村等部门检查销售主体1.4万余家,申报检疫300余批次,整改产地检疫信息8000余条,并建立了检疫证明公开查询渠道,实现畜禽养殖、运输、屠宰全链条可监督、可追溯。
同时,各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的独特功能,聚焦从生产、流通到消费各环节的食药安全堵点难点问题,主动打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壁垒,推动形成食药安全全链条协同治理合力。例如,针对市场监管、农业农村部门都认为豆芽生产环节的违法添加不属于其监管范围的情况,辽宁省检察机关通过依法磋商、座谈等方式,推动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农业农村厅达成共识,形成监管分工方案。四川省检察机关针对高速服务区食品安全问题,督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开展监管协作,两部门共发现并整改问题233个,实现对全省251对服务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
此外,面对普遍性、系统性问题,必须整体发力。为解决社区团购中生鲜食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质量检测流于形式、仓点选址不符合要求、环境卫生不整洁、食品与有害物质混放、食品质量不合格、冷链不达标等普遍性问题,最高检以上率下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整体攻坚,共监督整改各类中心仓、网格仓、自提点3.1万余个,仅湖南省12315举报专线对3家社区团购头部平台的投诉举报数量同比下降33%,有效推动社区团购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良性发展轨道,促进统一大市场建设。
张雪樵表示,最高检在部署开展社区团购的专项监督活动过程中,办理了一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数据显示,我国社区团购用户规模已突破6亿,覆盖超80%的城市社区与县域市场。但一些平台在生鲜食品的交易和流通过程中,因商品质量等问题存在消费者投诉无门难以维权等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社区团购作为平台经济的新模式,其业态秩序的规范完善需要一个过程,检察公益诉讼应当秉持依法审慎的监督原则。对标准缺失、制度滞后的行政监管空白地带,难以判断构成行政违法的,不宜开展行政公益诉讼。
张雪樵强调,社区团购绝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平台经营主体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及商事法律法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检察机关不能“视而不见”,应当依法开展民事公益诉讼,维护民商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目前,社区团购平台消费生鲜食品质量难以控制、消费者又投诉无门的根本原因是平台企业作为食品销售链的主导者和实际控制者,通过格式合同条款规避了自身的民事法律责任,将商品销售方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转嫁给线下供应商,而线下供应商与消费者并没有建立实质交易关系,导致了消费者维权难的困境。
据介绍,为此,最高检举办公开听证会,在依据《民法典》准确把握平台企业与消费者构成实质民事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指导湖南、江苏、浙江、北京等地检察机关先后对相关平台违法行为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93起并发布公告89件,主张平台企业依法修改格式合同不合法条款。发布公告后,多家头部平台企业就食品质量安全主动承诺对消费者履行首负责任和兜底保障责任,并严格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范各类格式合同条款,加强自律管理。通过办理民事公益诉讼,社区团购食品安全问题得以有效整治,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以有效维护,同时,也为平台消费秩序的规范化、法治化提供了成功的实践样本。
(编辑:张漫游 审核:朱紫云 校对:张国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