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尖塔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尖塔村棚户区改造二期 项目已由 廊坊市广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廊广发改〔2025〕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0566.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22851.77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7745平方米(约116.62亩),总建筑面积254689.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4559.16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楼、配套公建、配套设施等;地下建筑面积60130.34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下车库、地下室及其他等。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建设雨污水管道5141米、供水管道2687米、供热管道7849米以及道路、电力、照明、绿化等。项目可建成回迁安置房1088套。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廊坊市广阳区南尖塔镇东尖塔村,四至范围:经十三路以西、新华路以东、艺术大道以南、纬三路以北。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34.74万元。计划监理服务期:1028个日历天,从2026年 3月 10 日起,至2028年 12 月 31 日止。其他: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东尖塔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尖塔村棚户区改造二期 项目已由廊坊市广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廊广发改〔2025〕1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广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90566.5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122851.77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77745平方米(约116.62亩),总建筑面积254689.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4559.16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楼、配套公建、配套设施等;地下建筑面积60130.34平方米,主要建设地下车库、地下室及其他等。配套基础设施主要建设雨污水管道5141米、供水管道2687米、供热管道7849米以及道路、电力、照明、绿化等。项目可建成回迁安置房1088套。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廊坊市广阳区南尖塔镇东尖塔村,四至范围:经十三路以西、新华路以东、艺术大道以南、纬三路以北。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23281.99 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430.22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122851.77万元。计划工期:总工期 1028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68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6年 5 月 9 日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2招标范围: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设计预算文件的编制及设计交底、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直至工程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
来源: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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