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法院采信的‘53处质量问题’鉴定报告,以此拒付1700余万元工程款;一边是‘问题工程’未做任何修缮就获续建许可,如今已推进竣工备案。”冬日的长白山寒意渐浓,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德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德利公司”)法定代表人隋某利手中的一叠法律文书,比天气更让他心寒。
这场横跨数年的工程纠纷,如今已演变为直指监管缺位的行政争议。随着德利公司针对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称“长白山住建局”)的行政上诉推进,一幅交织着司法鉴定争议、行政许可矛盾与监管职责悬空的图景,在长白山脚下逐渐清晰。
核心争议:一份“反常识”鉴定报告引发的连锁反应
事件的导火索,是2021年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宏盛公司出具的一份《司法鉴定意见书》。这份编号为SFJD字2021第010号的报告,认定德利公司承建的长白山白溪旅游度假区二期10号楼已完工程存在53处质量问题,甚至建议对部分工程“拆除重建”,对应的修缮费用高达1740万余元。
正是这份报告,成为了建设单位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龙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龙源公司”)拒付工程款的关键依据,也让德利公司陷入被动。但在德利公司工程负责人看来,这份报告的诸多结论却违背建筑行业基本常识。
“报告说38扇窗立樘位置不居墙中,不符合设计要求,建议全部拆除重建。”该负责人指着报告第212页的内容解释,案涉门窗为外墙断桥铝合金窗,从保温防水的专业要求出发,本就无需居中安装,“只有20年前的老式推拉窗才需要居中,专业检测机构不可能分不清这一点。”
更让人生疑的是地下室外墙保温的鉴定结论。报告称“地下室外墙使用岩棉保温不符合设计要求”,但有专家称,岩棉吸湿性极强,严禁用于地下潮湿环境,“正规工程的设计图纸根本不可能出现这样的要求,这份结论本身就站不住脚。”
带着这些疑问,德利公司于2025年6月向长白山住建局提交补充投诉,要求查处宏盛公司的违法检测行为。然而,长白山住建局在《举报事项答复意见书》中仅回应“不涉及检测过程违规”,对德利公司提交的、有龙源公司法人签字的设计变更文件未作任何核查。更让隋某利无法接受的是,答复中明确写明“今后对于你单位举报与本案有关的事项不再答复”。
“这不是变相剥夺我们的合法投诉权吗?”隋某利质疑,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投诉工程质量检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住建局的答复显然敷衍塞责。
监管矛盾:“问题工程”续建许可的逻辑漏洞
如果说司法鉴定争议是“纸面博弈”,那么续建施工许可证的颁发,则让整个事件充满了戏剧性的矛盾。
经多方核实得知,2024年4月29日,长白山住建局向龙源公司颁发了案涉工程的续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而此时,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通过生效判决确认该工程存在53处质量问题,核心修缮方案尚未实施。
“工程质量不合格,依法不得进行续建,这是《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明确规定。”北京一位建筑法专业律师强调,“住建局在未核查整改情况、未要求提供质量合格证明的情况下发续建许可证,明显违反法定程序。”
德利公司得知消息后,于2024年5月16日向长白山住建局提交停工申请,却在5月22日收到“续建许可符合规定,停工要求无依据”的回复。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德利公司提供的现场照片、施工日志等证据显示,龙源公司拿到续建许可后,并未对所谓“53处质量问题”进行任何修缮,直接在原有工程基础上续建了水电、消防等设施,目前已进入竣工备案申请阶段。
“这本身就说明工程质量没问题。”隋某利直言,“如果真需要拆除重建,龙源公司怎么可能拿自己的项目开玩笑?”2019年案涉工程主体结构完工时,龙源公司自行委托的检测机构曾出具质量合格报告。“为了拒付工程款就认可‘反常识’鉴定,为了续建就默认质量合格,这前后矛盾的背后,到底是监管缺位还是另有隐情?”
值得关注的是,长白山住建局在2025年6月6日组织现场调查时,龙源公司直接拒绝执法人员进入工地,这一妨碍公务的行为,至今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
监管之问:履职缺位还是权力悬空?
随着德利公司提起行政诉讼,长白山住建局在整个事件中的监管职责履行,成为各方追问的核心。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长白山住建局作为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有查处检测机构违法违规、出具虚假报告的法定职责。
事实上,2025年长白山管委会曾通过行政复议,撤销了住建局此前“投诉事项不在职责范围内”的决定,责令其60日内调查处理并答复。但住建局最终仅以“龙源公司、宏盛公司拒绝配合”为由终止调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明确赋予监管部门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文件资料的权力,必要时可采取查封档案等强制措施。”上述律师指出,住建局以“无权行使强制措施”为由放弃履职,显然与法律规定相悖。
信息公开层面的问题同样突出。隋某利表示,作为原承建方,德利公司多次向住建局申请公开案涉工程的合同、监理资料、续建施工档案等信息,均被拒绝。“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这些信息与我们的工程款、质量责任直接相关,我们有权获取 。隋某利说。
目前,德利公司已就长白山住建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一案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裁定并指令法院继续审理。“我们不是为了纠缠,而是想弄清事实真相。”隋某利说,“一个负责任的监管部门,应该维护工程质量、保障企业权益,而不是让矛盾越积越深。”
来源:中国快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