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从启动到质证,律师如何主导鉴定程序?这篇文章教你,每个环节怎么做才能为客户争取最好的鉴定结果。
《2025年中国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市场蓝皮书》显示,2025年全国建设工程纠纷案件量达12.3万件,同比增长18.7%,其中工程款拖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占比超七成。
而要处理相关纠纷,工程造价鉴定是其核心关键。
它能通过专业的计算方法(如合同价、定额、市场信息价),为“已完成工程量”、“质量缺陷修复费用”、“停工损失”等模糊事实提供计价结论,继而为法庭裁判提供可量化的法律依据。
但大多数建工律师在办案时,一旦涉及工程造价鉴定的核心细节,就会感觉有点“力不从心”,毕竟隔行如隔山。
比如在面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多重依据时,不知如何判断层级优先级;比如收到委托人移交的证据后,找不到质证思路;又如不清楚鉴定方法的选择规则,面对鉴定人擅自改变方法时不知如何维权等等。
本期课程,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建工专委会副主任黄健律师,就教授大家,如何从启动到质证,主导鉴定程序。课程提供可直接落地的攻防策略与风险防控方案,精准破解建工造价鉴定类案件中的核心实务难点。
2月10-11日晚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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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造价鉴定规范全流程实务精讲
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当发承包双方无法就工程价款达成一致时,工程造价鉴定往往成为认定事实、解决争议的核心环节。鉴定意见直接关乎当事人权益,甚至影响案件裁判结果。
对建工律师而言,高效推动并主导这一专业过程,离不开对鉴定申请时机、材料组织、程序参与以及意见质证等关键环节的精准把握。
工程造价鉴定前期需准备哪些材料?启动的条件与前提是什么?如何对工程造价鉴定意见进行审查质证?
本期课程,黄健律师将带着大家从源头进行梳理。
比如,鉴定依据的选择问题。
对于建工律师而言,工程造价鉴定中“鉴定依据”的选择是诉讼策略的核心,直接决定了鉴定结论的走向。
用什么来算?按哪个约定来算?按什么规则来算?各项难点不一而足。
尤其当存在多份文件或条款约定不明时,确定以何者为计价依据是核心法律争议。
以“黑白合同”问题举例,备案的中标合同(白合同)与实际履行的合同(黑合同)在计价方式、下浮率、材料价格调整上不一致。如何认定结算依据,需结合《民法典》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进行法律论证。
特别在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等文件对同一事项约定不一时,更需要确定其优先顺序。
此时,律师就需要对合同文件的解释、条款效力等向鉴定机构提供明确的法律意见,那么具体办案时又该按哪个层级规则进行计算呢?
比如,鉴定材料的准备与质证。
在工程造价鉴定中,鉴定材料的准备与质证是决定鉴定走向乃至案件胜负的关键。其难点并非简单的证据收集,而在于如何将海量、专业的工程资料,通过法律程序转化为无可争议的鉴定依据。
拿签字盖章的效力来说,签证单上仅有项目经理或现场工程师签字,未加盖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公章,对方常以“未经授权”为由否认其效力,此时律师该如何处理?
还有同一事实的多重解读问题。例如,一份设计变更通知,施工方理解为新增工程,发包方理解为已包含在合同风险包干费内。材料本身无争议,但证明目的截然不同,此时律师又该如何说明争议事项?
又如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质证。
此环节的核心难点在于如何穿透专业术语与复杂计算,精准定位鉴定意见在程序、依据、方法和结论上的致命弱点。
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一方面要对合同效力、证据效力、鉴定范围进行判断;另一面还要对鉴定意见进行明确,若使用“大约”、“可能”、“建议按XX比例分摊”等模糊表述,则无法作为定案依据。
那么,从鉴定开始到结束,律师该如何牢牢把控鉴定程序?黄健律师将在课程中为大家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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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一、规范定位与核心框架
二、鉴定依据——质证核心战场
2.1 依据层级体系审查
2.2 证据质证攻防策略
2.3 现场勘验组织要点
2.4 证据采用裁决机制
三、鉴定程序与方法——流程节点把控
3.1 鉴定方法选择原则
• 合同约定优先适用规则
• 国家标准、行业惯例阶梯适用
• 擅自改变方法的重新鉴定事由
3.2 鉴定步骤与核对程序
• 鉴定范围边界把控
• 核对环节参与要点(计算底稿/软件版/材料价格)
• “缺席核对”的风险防范
3.3 合同争议鉴定规则
• 合同效力认定与鉴定启动
• “按实结算”的正确理解
• 黑白合同造价鉴定实务
3.4 证据欠缺工程鉴定
• “推断性鉴定”申请条件
• 灭失工程的责任认定与鉴定
• 零工、零星工程的举证要点
3.5 计量与计价争议
• 工程量计算规则适用
• 变更估价“三原则”阶梯适用
• 材料价格争议与质量争议分离
3.6 工期与索赔争议
• 关键线路论证方法
• 不可抗力索赔计算(窝工费/停滞费/管理费)
• 工期延误与造价损失关联性认定
3.7 签证与合同解除
• “收到”与“认可”的区分
• 签证瑕疵的补强证据
• 合同解除后损失范围鉴定(预期利润/遣散费/临建摊销)
3.8 鉴定意见类型与救济
• 确定性/推断性/选择性意见适用场景
• 补充鉴定与重新鉴定界限
• 选择性意见的质证策略
四、鉴定意见书审查——专业质证
4.1 形式审查清单
• 11项必备内容逐项核对
• 签字盖章合规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章)
• 模糊语言识别与补正申请
4.2 实体审查要点
• 鉴定方法与合同约定一致性
• 工程量计算准确性核查
• 漏项、错项识别技巧
4.3 送达与补正程序
• 补正与补充鉴定的本质区别
• 送达回证与鉴定期限审查
【讲师介绍】
黄健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建工专委会副主任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生导师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访学者,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生导师,中培建授课专家。执业领域集中在建设工程房地产业务,擅长处理与工程造价,项目履约有关的疑难复杂问题,同时为EPC/DB等工程总承包项目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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