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3月10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线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食品领域。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有毒有害、掺假掺杂、以假充真的食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

2.药品领域。销售使用假、劣药;生产、销售、使用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产品;经营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化妆品;化妆品非法添加;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品虚假宣传;违规经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

3.工业产品领域。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检验检测机构伪造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

4.特种设备领域。违法生产使用无资质或超范围生产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未取得相应资质,或借用、挂靠他人资质开展作业;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工程违规转包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未向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持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使用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如电梯未按时维保);特种设备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或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后仍继续运行等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行为。

5.公平竞争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商业混淆、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价格秩序行为(价格欺诈、价格串通、不执行政府定价等)。

6.广告宣传领域。导向类违法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禁止性规定的广告);“神医”、“神药”类广告;保健食品、普通食品、教育培训、房地产、化妆品等虚假违法广告。

7.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侵权、假冒专利、地理标志侵权、特殊标志侵权、专利和商标代理违法等行为。

8.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1.网络平台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举报。

2.电话举报。12315、12345、0633-881608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来信举报。举报人可将举报材料邮寄至日照市市场监管局209室(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88号)。

三、注意事项

1.提供详实信息。举报人应提供明确的被举报对象、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2.保护举报人权益。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杜绝恶意举报。严禁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对于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日照市市场监管局

2026年2月6日

来源:日照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