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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泰顺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经查,2012年至2023年期间,犯罪嫌疑人张吴娇(泰顺县东溪乡人,女,1965年5月出生),以投资、资金周转等名义,承诺保本付息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数额巨大。
为进一步查清案情,请相关投资人自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3月6日期间,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相关证明向泰顺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申报登记。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3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申报地点:泰顺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地址:泰顺县罗阳镇廊桥大道110号泰顺县公安局一号楼409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二)能证明投资关系的凭证、合同、文件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据、银行转账凭证等)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代理公证书,并提交复印件。
联系人及电话:翁警官、陈警官 0577-59287110
泰顺县公安局
2026年2月6日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来源:平安泰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