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柳琛琛

2月5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案件被告人家属处获悉,山东淄博“兄弟俩获180万元拆迁款被控敲诈勒索”一案,将于2月6日上午在当地公开开庭宣判。该案中,房屋被拆一事发生于1998年,而涉嫌敲诈勒索的行为发生于2020年。法院一审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七年,并退赔被害人180万元。2025年10月13日,淄博市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经过长达10个半小时的审理,未当庭宣判。2月5日,被告人亲属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两名被告人坚持认为自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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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师出庭通知书(来源:受访者宋女士提供)

老宅拆除20年后“获赔”180万元

两名被告人宋某国、宋某全和被害人宋某某均为淄博市淄川区钟楼街道办事处西山社区居委会的居民。其中,被害人宋某某出生于1955年,曾担任该社区居委会党总支书记多年;被告人宋某国、宋某全是弟兄二人,今年均50多岁,被逮捕时,宋某全担任该社区居委会副主任。2020年,两名被告人及两人的父亲与宋某某签订宅基地补偿协议。当年11月,宋某某向宋某国转账180万元,宋某国向宋某全转账86万元。2023年7月,宋某某向当地警方报案,两名被告人经传唤到案,后于2023年9月被逮捕。

该案二审前,宋某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该社区曾叫西山村,在20世纪90年代曾进行旧村改造,实施了几批拆迁,涉事的宋家老宅被拆一事发生于1998年。宋某某向极目新闻记者提供了多张落款时间为1998年的手写单据,称为同一批拆迁的村民领款单据。他介绍,每户根据房屋的面积、房屋的质量来评定级别。“谁家补多少钱都张榜公布。”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多张手写单据的所涉金额为数千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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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旧宅(来源:宋某某此前提供)

“他(指对方)纯粹是诈骗我的钱。”宋某某说,对方以房屋拆迁一事为由头,对他实施敲诈勒索,还组织人员到多级部门“告他”,自己给对方钱以后,对方签署承诺书不“告他”。宋某某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当时我就和宋某国说,你是敲诈、犯罪。”

关于180万元的来源,宋某某称,一部分借自亲戚,一部分为自有资金极目新闻记者询问为何自筹资金向对方转账,而不是由社区出资,宋某某回应称:“村里已经早赔给他(指对方)了。”

2月5日,极目新闻记者再次联系宋某某。他婉拒采访,回复称:不方便,开庭后联系。

一审判处构成敲诈勒索罪

2024年3月,淄博市淄川区检察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向淄川区法院提起公诉,淄川区法院经3次审理后,检察机于2025年1月对该案罪名变更为敲诈勒索罪,淄川区法院又进行了多次开庭审理。

根据淄博市淄川区法院一审判决书,法院认为,1998年,西山村委补偿旧宅拆迁款共计4269元,两名被告人的母亲已分两次领取。2019年以来,两名被告人以老宅拆迁未获得补偿、宋某某侵占集体财产等理由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在有关部门已对其诉求做出答复的情况下,两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举报、控告等方式相要挟,向宋某某索要拆迁补偿款。宋某某因此产生恐惧害怕心理,为避免被追究和处分而被迫转账。2025年6月,淄川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两人构成敲诈勒索罪,宋某国为主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宋某全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万元,法院责令两人退赔宋某某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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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协议(来源:受访者宋女士此前提供)

被告亲属坚称无罪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2025年10月13日,淄博市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当天庭审至深夜22时30分许,未当庭宣判。宋某全的女儿宋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在一审、二审过程中,两名被告人的代理律师均作无罪辩护,自己的父亲和叔叔均坚称无罪。

2月5日,宋女士再次向极目新闻记者表示,希望法院改判两名被告人无罪。宋女士说,1998年老宅被拆迁时,己方并未签署拆迁协议。“没有经过我们的同意,将房子强拆了。事后给我们补了证明,针对地上物估算了266余平方米的面积,(补偿)不涉及院子等面积。”她说,“当时如果不要钱,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奶奶就收了4269元,这是无奈之举。我们家并不认可。”

为何时隔20余年后赔偿180万元?宋女士回复称,同一批拆迁中,只有己方“是被强拆的”“180万元是维权20多年的补偿”,而这一金额是双方协商而成的,并非由己方确定。针对敲诈勒索罪这一罪名,宋女士否认两名被告人有威胁强迫的行为,并介绍,已向一审、二审法庭提交了宋某国与协商中间人的对话录音。录音中,宋某国有“咱觉得合适就谈,不合适就不谈了”的表述。宋女士认为:“叔叔已经表示,谈不拢可以不谈,如果真的要敲诈(对方),肯定要坚持目的。”

对明日的开庭宣判,宋女士表示,自己非常紧张。她说,希望有好的结果:“如果结果不理想,我们会继续申诉。”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