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台州天台县一对夫妻煮食网购的娃娃菜后杀鼠剂中毒,引发关注。

据报道,台州天台县杨女士和丈夫于2025年12月网购娃娃菜,食用后夫妇俩同时出现全身出血症状,入院抢救。

当事人杨女士陈述称,2025年12月17日,她先出现流鼻血症状,随后她和丈夫同时嘴巴起血泡,流血不止,夫妇两人随即到天台县人民医院就诊。

去年12月23日,医院诊断结果显示,“重度,杀鼠剂中毒”且伴随重度贫血、凝血功能障碍。

3日晚,浙江天台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针对近期网络关注的“夫妻网购娃娃菜中毒事件”,该局专案组开展了溯源调查、现场勘查、检验鉴定、调查走访等工作。警方进一步侦查发现,下毒者系杨女士的丈夫。

目前,陈某某、杨某夫妻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该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分析 与商家聊天内容是定案关键

4日,北京市东卫(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嘉成向南都记者分析称,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产品确实存在缺陷,其索赔行为即使金额过高,通常也只属于“过度维权”范畴,并不构成犯罪。反之,若像上述案件中警方初步调查所示,当事人虚构事实、缺乏合法权利基础,并通过威胁手段索要财物可能涉嫌敲诈勒索。

彭嘉成进一步指出,此类案件中,电商平台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电子证据往往成为定案关键。办案机关需要重点审查当事人是否存在虚构质量问题、是否实施威胁行为以及是否明确提出财物要求。具体而言,聊天记录中如出现“不给钱就曝光、让店铺关门”等以损害商誉为要挟的言辞,即可构成“威胁”要素。同时,当事人提出具体赔偿金额,例如“必须赔偿某数额才撤诉”等明确索财表示,则是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重要依据。

此外,商家是否因恐惧而实际支付,或当事人是否因商家拒绝支付而持续施压,也是判断犯罪既遂或未遂的情节。

采写:南都记者 周敏萱